吉林市政协出台两个《实施意见》 更好做到“落实下去”“凝聚起来”

发布时间: 2021-05-20 09:46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高峰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两个《实施意见》’出台前,多次向全体政协委员征询修改完善意见建议,这本身就是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的具体实践。”近日,吉林市政协秘书长董国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董国新所说的两个《实施意见》,是日前吉林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强化市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

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吉林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大背景下,吉林市政协结合实际,对以往履职实践进行梳理和总结,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力求探索人民政协发挥好“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的实践路径、工作载体和落实机制。

《关于加强和改进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及的不少工作举措,就是历年履职经验总结基础上的再推进再深入。

比如,《意见》提出,依托《吉事好商量·提案办理面对面》电视栏目等宣传媒介,传播思想共识,广泛凝聚人心;建立委员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制度,就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各界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凝聚委员思想共识等。

“《吉事好商量·提案办理面对面》节目形式省内首创,协商内容在全国协商对话类节目中也独具特色,通过提案内容和办理以及评价公开,能够更广泛地凝聚共识,促进社会监督。”市政协主席王德胜表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是政协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新时代做好凝聚共识工作,对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先进性,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为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工作,吉林市政协在强化制度机制的同时,搭建了丰富有效的平台,如思想政治引领平台、读书学习交流平台、政策阐释宣讲平台、知情明政通报平台、沟通联系谈心平台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激发委员奋进力量,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为政协委员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吉林市政协出台的《关于强化市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对委员提高履职本领、联系界别群众、履职服务管理等工作作出明确规范。

“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彰显‘有为政协’的重要保障。”董国新表示。

董国新介绍说,《关于强化市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强化政治责任,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落实好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等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主要内容。要求政协委员自觉提高政治把握、协商议政、调查研究、合作共事等履职尽责本领,加强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创新联系群众途径、面向社会传播共识、增强群众工作针对性。

“责任担当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王德胜表示,两个《实施意见》印发后,吉林市政协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作出安排,纳入全市政协工作总体布局,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引导政协委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做吉林市振兴发展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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