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分组讨论侧记
5月7日至8日,经过精心筹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银川召开,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专题协商议政。紧扣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保障五个分专题,97位自治区政协常委、委员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234条意见建议,9个部门同志进行互动交流,生动践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和履职水平。
科学立法为依法治区提供保障
在第一小组讨论中,大家围绕“科学立法”主题,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如何科学立法?自治区政协常委邹俭伟认为,科学性原则是立法的第一原则,体现于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程序、法律规范的结构和法的具体规则等环节中,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遵从客观规律的要求。建议要坚持法的统一性、立法的民主性原则,立法过程中要把握立法技术语言的庄重性、严密性、准确性,确保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则内在的科学性合理性。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不良,谈善治就是空谈。”自治区政协常委王杨宝说,地方性法规不能抵触上位法,要有特色和可操作性,以物业管理条例为例,宁夏物业管理条例是粗放的,与目前社会现实相脱节。民法典中规定民事行为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服务与付费也是对等的,没有享受到服务却要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建议我区立法要有规划、有前瞻性,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尽快修改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地方立法实行的状况并不尽如人意,存在地方立法项目的选题和立项不够科学、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不够通畅、公民与立法机关之间的互动机制尚未建立、个别法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自治区政协委员牛维同建议,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的进程结合起来,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原则。
“随着我区普法力度的不断深入,涉及‘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也层出不穷,行政机关败诉率偏高应引起重视。”自治区政协委员范文杰建议,要抓住“关键少数”,夯实领导责任,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自治区人大法工委负责人针对与会人员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科学立法从法规的立项、起草、修改、审议、公布等环节,已形成一整套内部的工作机制,从全国人大到地方人大都已经形成完整的立法技术规范体系,有准确规范性表述。下一步,继续坚持开门立法,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不断提高和增强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严格执法守望公平公正
严格执法是第二小组讨论的主题。
自治区政协常委李良首先发言,在调研中他了解到,目前,我区行政执法部门均存在专业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尤其是乡镇、街道的执法专干配备不到位、岗位更换频繁。执法人员的欠缺,使部分行政机关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不符合委托条件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易造成无证执法隐患。建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重点在文化旅游、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送达、告知等程序性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加强对相关程序性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彰显依法行政过程。
自治区政协常委马瑞霞在发言中分析,执法不严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弱作为,地方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执法者的腐败、执法者的执法手段的不足、执法者人身安全的保障福利等都是导致执法不严的主要原因。建议建立跨区域执法制度,对一些重要领域,比如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可以实施异地交叉执法,为执法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要提高对执法者以及家属的有效保护。在严格执法过程中,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要做到尊重、保护、规范、限制并举,坚决杜绝出现“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
自治区政协委员蔺银生提出,政府应首先在严格执法、全面守法中作出表率。要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准则,对现有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政府在行政过程中应率先树立严格的法治意识,处理好依法行政和发展的关系,杜绝违法行政的发生。
小组讨论中,自治区政协常委、委员纷纷表示,要以板上钉钉的精神抓法律的实施,让守法者畅行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广大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拥护法律,才能使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切实提升司法为民精准化服务水平
在第三小组讨论中,委员们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抒己见。
自治区政协常委贺耀谈到,公平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他认为,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要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要坚守法治原则,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还要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应有效平衡各方利益,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边界,找准最佳契合点,准确做出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让裁判结果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正义。”建议深入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推动建立健全矛盾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特别是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凸显,影响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自治区政协常委刘佳建议,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基层法院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建成诉调对接中心,形成“街乡吹哨、法庭报到”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让矛盾化解在诉前,节约司法资源,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找到破解之法,繁简分流,完善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推动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自治区政协常委相卫国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其中庭审实质化改革是这项重大改革的核心要素和重中之重。作为一项新的司法制度,庭前会议以解决程序性争议为首要目标,主要发挥将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庭前并进行证据整理及事实争点梳理的功能,有利于节约法律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刑诉法条款规定只能粗略勾勒庭前会议的基本框架,粗放型立法模式使得该制度缺乏系统闭合性与可操作性,建议规范控辩权行使并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优化主审法官与法官助理的职权配置;做好庭前会议与开庭审理的程序衔接。
全力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在第四小组讨论中,大家围绕“全民守法”展开热烈讨论。
全民守法核心是要树立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具体讲就是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那么,如何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呢?
自治区政协常委邓宽认为,科学立法很重要,要开门立法,克服部门立法固有弊端,让群众结合自己的现实体验谈看法、谈感受、谈解决方法,让更多的普通民众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法治并不是冷冰冰、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息息相关。
“要创新举措精准普法,进而推动全民守法。”自治区政协常委党彦宝结合工作实际建议,通过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调查、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等举措,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治企水平。组建企业法治专家宣讲团,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符合企业实际的普法宣讲活动,增强对企业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相关部门制作针对企业及企业员工的优秀法治文化宣传作品,引导企业员工知法守法用法。
“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带头强化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引领作用。”
“要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真心信法自觉守法的良好局面。”
“建议切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清单、明确责任,进一步助推全民守法。”
“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传统文化引领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丰富全民普法的形式和内容,将普法工作做到群众心里。”
……
讨论中,李斌、陈红缨、道月泓、柏青、尹相梅、梅花、曾秀平等自治区政协常委和委员围绕主题,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谈想法认识、谈对策建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贡献政协人的智慧和力量。
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第五小组讨论中,大家围绕“法治保障”提出真知灼见。
“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显得尤其重要。然而,当前我区律师人才严重不足,建议把法律人才,尤其是律师人才,纳入自治区人才发展规划中。”自治区政协常委雷挺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需要法治保障,也离不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律师能够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公职部门不可替代的,高水平的律师能够更好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自治区政协常委杜勇建议,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要积极提升我区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抓好“关键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要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中。
自治区政协委员金忠杰说,应借“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之机,多层次、多渠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促使法治观念和法治思想进个人头脑、进社区家庭、进校园课堂。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使民法典真正走入百姓生活,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
自治区政协委员闫海滨说,应考虑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时,加大行政执法分值的比重,推动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鼓励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对通过资格考试的人员在待遇、晋升等问题上给予优先或奖励,还可以面向社会招考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执法队伍。要努力提高后续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落实审查和清理责任。应深化执法改革,尽量减少执法层级,避免多头执法和互相推诿,积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整合现有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在本次常委会议小组讨论中,自治区政协常委、列席人员还讨论审议了《自治区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共提出29条意见建议,有的建议参照《全国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对一些提法和文字进行适当修改,力求做到表述上更加规范准确;有的建议将十八大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要求充分体现在《自治区政协协商工作规则》中,使《自治区政协协商工作规则》更加符合中央精神等。会后,自治区政协将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对《自治区政协协商工作规则》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并以自治区政协文件印发。( 记者 马 敏 王 茜 毕 竞 单 瑞 罗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