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酒店大幅涨价需综合应对

发布时间: 2021-04-21 10:52:55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作者: 张涛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同程旅行近日发布的《2021年“五一”假期居民出行预测报告》显示,涨价是今年“五一”长假旅行消费最突出的特征之一。秦皇岛、珠海、青岛、汕头、扬州、上海、广州、厦门、嘉兴、三亚是目前为止酒店价格同比涨幅最高的10个旅游城市。其中,排名第一的秦皇岛同比涨幅达到222.2%。(4月19日《工人日报》)

  随着防疫形势稳定和疫苗接种率提高,国内旅游业回暖,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有望成为“史上最热黄金周”。游客的出游热情高涨,直接带动酒店价格水涨船高。从同程旅行发布的这份预报来看,各地酒店“涨”声一片,最高的秦皇岛上涨两倍多。

  近年来,“每逢佳节必涨价”成为许多酒店的保留节目。据报道,在疫情之前的2019年十一黄金周,全国酒店普遍涨价至少2倍,最多涨价达14倍之多。酒店业服务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从经济学讲,商品价格除了取决于成本因素外,还受供求关系影响,供大于求,价格下跌;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节假日期间,公众扎堆出行,热门城市和景区酒店爆满,一房难求,这无疑给了经营者涨价的底气。

  对此,一些消费者在表示理解的同时,也提出了质疑:有的酒店动辄涨价几倍、十几倍,是不是有些太“任性”了?有些酒店一味跟风涨价,设施服务和价格完全不匹配,明明就是普通的快捷酒店,却赶上五星级酒店的房价,给人一种“趁节打劫”的感觉。

  从公平交易的角度来看,节假日酒店价格可以上涨,但也应该在合理范围内,不应漫天要价,大涨乱涨。否则,不仅直接加重了游客的经济负担,而且容易损害城市的外部形象,不利于当地旅游业的长远发展。对此,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综合施策,有效化解。

  首先,适时价格干预。《价格法》在赋予经营者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同时,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比如,从2011年起,海南明确规定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又如,近年来每逢洛阳牡丹文化节,河南洛阳就对城市区客房价格实行价格指导,以控制涨幅。这种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对于节假日酒店大幅涨价,适时实行价格指导。

  其次,加强执法监督。节假日期间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高发时段,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开展节假日价格专项执法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预订成功后酒店单方面毁约、平台滥用大数据杀熟等现象依法查处,以儆效尤。

  此外,落实带薪休假。归根结底,节假日酒店大幅涨价,源于公众“井喷式出游”,这也从侧面折射出带薪休假落实不力的尴尬。去年8月,人社部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内容,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

  从长远来看,只有带薪休假全面落地,公众自主错峰出游,才能化解市场结构性供需矛盾,为酒店任性涨价釜底抽薪。(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