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从很多方面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就医也是其中之一。防疫期间,许多医院和互联网健康平台纷纷推出在线诊疗服务。近日,在陕西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后疫情时代”互联网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院规范化建设成为医卫界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如何才能让患者安心地通过互联网远程方式获取专业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西安交大附属红会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龚龙岗认为,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是关键。他建议从保证患者安全、确保有质量的服务、合理的费用和保障不同群体的使用公平四个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包括,要把保障远程医疗服务的患者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同时要研究并完善出现了不安全问题如何汇报和纠正;制订合理的互联网医疗规则和标准流程;根据不同疾病,按市场需求或对比线下价格体系指导定价;注重公平性,不能让部分人群,如农村老年人因不熟悉网络技术而失去线上就诊的权利。
“互联网医疗服务代表了医疗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加快互联网诊疗建设有利于解决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和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省政协委员、医药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董志伟,同样关注这一话题。他通过调研了解到,目前互联网诊疗主要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资源共享无法实现;规范标准参差不齐,监督体系尚未建立;执业药师/药师分布不均,处方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
对此,董志伟认为,要加强顶层设计,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改之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严格准入门槛,明确行业规范。打通数据孤岛,推进共建共享。董志伟还特别提到,要强化处方审核,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规范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医疗服务除了医,也少不了药。省政协委员、今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闫伟表示,“政策积极向好为医药电商发展带来难得机遇期,医药零售市场将逐渐由线下为主逐步转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模式,2021年医药电商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闫伟建议,对医药电商行业的监管要“松紧”适度,满足“放管服”要求,鼓励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逐渐放开网售处方药;鼓励医药电商企业合法创新,助力企业有效突破市场;制订扶持政策,鼓励医药电商企业加强合作、抵御风险;支持药品零售经营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连锁门店可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