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基层社会治理的“朝阳答案”——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小记

发布时间: 2021-01-20 10:57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吕巍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多位委员围绕做好朝阳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智慧和良策。

  朝阳区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山赫关注的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两项物业管理制度问题。他带来了朝阳区某街道的一组数据:选举产生了3个业委会和38个物管会,其中,53个小区中已成立业委会3个,仅占5.7%;应当成立47个物管会,实际成立38个,占比为80.85%。

  “业委会和物管会均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业委会和物管会的成立很不平衡,物管委成立比例明显高于业委会,这是需要重视和研究的。”姜山赫表示。

  他建议朝阳区住建、不动产登记和房屋管理部门联合进一步完善业主在“北京业主App”注册信息工作,让小区业委会或物管会能够依法使用App系统。同时,在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中尽快建立党组织,以党建引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民主权利。

  “虽然物管会成立比例较高,但成立之后物业管理的效果还不够理想,建议首先在新建的小区成立物管会,物管会组建工作由街道‘社区办’负责,成立之前,当向业主进行问卷调查,加强物管会成员物业管理方面法律知识培训。”姜山赫说。

  在朝阳区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台盟区工委专职副主委李秋玲看来,朝阳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尤其是推进基层社区治理方面,具有社区数量较多、小区类型多样、国际化程度高的特点。因此,她建议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提升国际化治理水平,为把朝阳区打造成首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文化创新引领区、国际交往中心区、绿色宜居标杆区构建更坚实的社会治理保障体系。

  “当前,北京市正在落实《街道办事处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四个条例’。我们应针对朝阳区实际,制定落实落细‘四个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街乡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的良好协作模式。”

  李秋玲同时建议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标准的社区工作综合考评体系,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激励其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社区治理工作中去。进一步发挥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和社会主体作用,提高“体制外”团体和个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包括外籍人士在内的居民广泛参与朝阳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朝阳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民革区委会副主委、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静提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实现精准治理。

  “朝阳区是北京市常住人口最多的区,应加快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公共服务。以智慧社区为抓手,改善民生系统能力建设,以高质量生活服务为纽带,重点围绕幼儿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应急保障等基本公共领域,为百姓提供优质服务。以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和业务流程再造,打通各部门各层级数据壁垒,有效推动城市精准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冯静表示。

  (记者 吕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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