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沙鸣:建议夯实公民法治素养根基 法律要铭刻在公民心里

发布时间: 2021-01-07 13:0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编者按: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到2025年,要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认为,法治社会建设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方面能力的集中体现,但我国公民目前的法治素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法治文化传统缺失等。

建言全文如下。

法治是一种国家治理方略、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是以宪法为准绳,赋予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主要工具,以通过法律的约束限制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为核心和本质特征,以保护与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为基本目标,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只有法安天下,才能德润人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在实现“两个百年”目标进程中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真正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蓄法治之势。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尤应以人为本地加快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同时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的制度保障。

公民的法治素养是指公民通过学习,对于法律规范的价值理解和信奉的心态。只有当法治信仰如倒影般如影随形地伴随着每个公民的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和谐的法治中国社会建成就离我们不远了。法国思想家卢梭指出“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公民法治素养是一个国家发展潜力的硬核,法制素养状态直接反应并决定着国家的法治理念及社会的法制程度,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形象,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软实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法制素养强调公民对宪法权威的认同与接受,有利于维护国家团结和政治稳定,有利于为“子法”(一般法律)提供权威支撑。公民法治素养主要着眼于对于公共权力的监督、防范和影响,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进而保护自身权利和自由,其不仅要求公民遵守法律制度,还要求公民接受公平、正义、人权等法治价值的约束和指引。

目前我国公民法治素养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有:法治文化传统缺失、法治社会心理薄弱、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强、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为此建议:

(一)建议启动和加大国家基金资助公民法治素养课题的研究,更好地研究我国特殊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公民的法治素养培育生成、实践途径和发展规律,使每位公民都具备良好的法治能力和心态,能够在不同的环境下保持行为的自觉和自治,提高公民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能力。法制素养的内容应包含心态倾向维度、价值维度、情感维度和行为维度。法制素养已成为法学、社会学、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研究的领域,我国各高挍社工和家政类等学科也应加强相关课程设置和法治素养培育。

(二)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大我国法治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我国公民法治素养评估指标体系。可以从法制认知(公民对法治本身、法治与其他社会政治现象之间的关系的认知与理解,公民对于国家法制信息的收集与提取的能力)、法制思维(公民运用法治的概念、逻辑、原则和规范对社会问题进行审视、分析、推理、综合,形成判断和做出决定的思想活动过程)、法制意识(公民自觉按照法治社会的价值、规则指导行为选择的意识)、法制信仰(公民通过实践经验和理性判断,因为法治顺应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价值期待,法治能够有效合理的满足利益需求、调解冲突和维持秩序,从而对法治形成认可、信任与捍卫的意愿)等维度,公民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我国立法网上征求意见的行列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公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在“十四五”时期要加强乡村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快补齐我国乡村农民法治素养的短板,不能只停留在法制素养上,应遵循系统性原则、层次性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原则不断提升我国公民的法治素养。对于乡村农民更应当加强公民法治情感的培养,因为没有被信仰的法律,就像没有地基的大楼,公民的法治情感能有效的催化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农民的法治运用能力和水平,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注重需求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满足乡村农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推动国内国际“两大循环”的有机联动和相互促进,将我国制度优势更好的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在百年未遇的国际大变局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健全普法责任制。创新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宪法日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每位公民都认识到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和《民法典》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领域。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观念,养成法治思维,依法行为能力,丰富法治素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真正使每位公民都将自身视为国家治理、法治国家建设授权监督的权力和力量主体。公民依法治理网络空间,通过立改废释并举等方式,推动现有法律法规延伸使用到网络空间。培育良好的网络法制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

(五)健全和完善宪法宣誓制度的范围、内容、程序等,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的普法释法工作。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宪法确定的国家发展目标努力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制保障。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拓宽培育我国公民法治素养的思路和路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公民全面认识、掌握和运用《民法典》的精神、原则、要义。利用互联网加引导社区居民正当行使权利和自己履行义务,优化法制环境,规范社区居民依法依规行为。不断探索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和良性运营。可通过形式多样的模拟角色体验,培养公民的守法意识。通过巧设问题,探究培养公民权利意识;通过创设真实场景,培养程序意识;通过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公民参与法制活动提供有利的条件,促使公民对于法律产生信任,让公民把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地守法用法,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六)“十四五”期间我国法制常识普及程度要大幅提升,使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法治信仰更加坚定,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为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加强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宣传效能,营造法治环境,推进法制机制建设,以案释法,推动法治观念落地,开展法治实践养成,依法办事习惯。积极学法用法,学以致用,自觉坚持宪法规定的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完善法治环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规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七)对于广大青少年学生(包括港澳青少年和大陆就学的台湾青少年),应当很好地发掘法治课程文本资源,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和“一国两制”的宣传和教育,让他们更加理解和认同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增强全民宪法自信,培育学生的法治价值认同。整合课程文本资源,培育学生法治思维与科学精神。通过形式多样的专题讨论辩论会和情景体验、社会实践,有效拓宽法治教育路径,培育学生公共参与能力。凝心聚力地汇聚起实现中国梦强大的法治素养内生动力和法治中国建设强大的法治保障力。

(作者:骆沙鸣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泉州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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