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云南省委会提案建议:打通农村污水治理“肠梗阻”

发布时间: 2021-01-05 09:27:44 | 来源: 云南政协新闻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日前,民建云南省委会与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提案面商会,就民建云南省委会提交的《关于以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进行面商。

民建云南省委会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全省大部分乡镇、村庄虽然建设了一些排水管、渠,但大部分是无规则的散排,缺乏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缺乏,设施建设及考核标准虚高现象普遍。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征、技术经济条件与城镇有所不同,在标准体系中存在“空白”,包括云南省在内的多个省份正在制定地方农村污水处理标准。

民建云南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要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强化乡镇与周边城市、集镇和中心村发展的协调性,增强区域城镇体系功能的互补性,增强规模效应,便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要加快制定出台《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农村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进行明确,科学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污水收集处理方案,加强运行维护,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要鼓励公众参与,加快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制度保障。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答复表示,将以九大高原湖泊周边、城镇周边及中心村环境敏感区域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分期分批次实施污水治理设施项目建设。对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对离城镇较远但居住比较集中、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生活污水量大、易于统一收集的村庄,宜建设或联合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等配套工程,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集中式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模式处理;对位置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有选择地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分散式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就地回用。

同时,将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厕所革命”与农村污水治理。在此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针对少数采用简易生态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建设标准偏低、乡镇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未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率较低等问题,按照“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细化措施,认真做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此外,将结合各地实际,按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后达标排放为重点,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设施建设计划。积极探索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逐步形成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专人看护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