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省政协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理论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0-12-24 11:33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江迪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有事好商量’江苏品牌创新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彰显了‘中国式民主行得通、很管用’的独特魅力。”12月15日,江苏省徐州市政协主席王安顺表示。

当天,江苏全省政协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理论研讨会在南京举行。与会者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专门协商机构“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命题,就如何更好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更好把握履职着力点,更好把握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好服务现代化建设大局进行理论探讨、提供理论支撑。

“有事好商量”是江苏全省政协系统着力打造的品牌工作。徐州是最早探索这项工作的地区之一。结合前期工作,王安顺表示,徐州市政协将推进协商议事向更多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商会协会等拓展,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健全完善以市、县区政协协商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协商议事为一体,上下贯通、分层衔接的常态化协商议事体系,使基层协商议事与政协工作相结合。

苏州市政协近年来围绕群租房整治、安全生产等工作持续开展协商式监督。结合工作探索,苏州市政协主席周伟强指出,协商式监督是着眼双向发力开展的特色监督。从监督的目的看,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是双向发力;从监督的原则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平等协商、坚持增进团结是双向发力;从监督的内容看,既监督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落实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解决落实情况,又监督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政协章程和政协决议执行情况,也是在双向发力。将双向发力贯穿监督始终,赋予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更加丰富的内涵,使得人民政协能够更好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南通市政协主席黄巍东介绍说,南通市政协将专委会党的建设纳入政协党组总体工作布局,把党政关注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作为协商议事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的要求。把协商议事相关商前调研与专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专题协商、提案办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参与协商活动的人员深入一线察实情、深入群众听民声、深入交流出真知。推进协商议事纳入基层党建、“三农”、市域治理等工作之中,实现与党群议事会、综治网格等全面融合,助力党委政府在民生事业上走好“最先一步”、打通“最后一米”,提高政协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

南京工程学院教授王孝勇就凝聚共识的方法和途径展开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入选大会发言。王孝勇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的遴选、培训与考核,增强其凝聚共识的代表性与能力;加强对政协委员尤其是新任委员进行履职能力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协委员履职评价体系,增强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多次研究部署政协工作,强调要总结政协工作创新举措,从理论上加以概括提升,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完善,深化对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要认清形势任务,深刻认识五中全会作出的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提供了研究新动力、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关于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部署安排提出了研究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赋予的使命任务拓展了研究新空间、新时代政协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明确了研究新课题,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责任感。”江苏省政协主席黄莉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