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跨省门诊可直接报销 不用垫资少跑腿

发布时间: 2020-11-30 11:13 | 来源: 工人日报 | 作者: 李丹青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为京津冀农民工、“漂老人”、驻外工作等群体提供便利

跨省门诊可直接报销,不用垫资少跑腿

北京10家三甲医院纳入试点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步伐的加快,该区域内异地工作生活、异地养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序推进。这意味着京津冀的参保人员在该区域内跨省看病后,不用再垫资、跑腿,可以直接享受医保报销。

今年1月起,京津冀三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优先将异地养老和异地就医需求较大的医疗机构纳入直接结算范围。三地选取了北京协和医院,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南开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容城县人民医院、香河县人民医院和邯郸涉县医院作为首批试点运行医疗机构,为很多参保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候鸟老人”“漂族老人”看病提供了便利。

政策推出后,不少人享受到看病报销的便捷。今年67岁的赵大爷便是其中一位。前不久,他刚刚在北京协和医院结算了一笔门诊费用。过去,在天津工作退休、回北京养老的赵大爷,每半年就要往返天津一次,手工报销门诊费用,很不方便:“要自己先垫付所有费用,再定期把票据交到单位,报销回来怎么着也得一两个月了。”

如今,赵大爷觉得方便多了:“该报销的都报销了,该自己缴的费用直接就缴完了,再不用把看病的票据当宝贝似的攥着了!”

随着首批试点的推进,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于6月底印发《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异地参保人员门诊直接结算的相关问题。

其中,北京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预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四类参保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备案。前三类人员可通过单位到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无单位的通过社保所;转外就医参保人员需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对于津冀参保人员在北京门诊直接结算就医,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参保地预先办理(或不用办理)门诊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就医挂号、结算时,需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目前,京津冀的就医目录暂不统一。参保人员在北京看门诊时的费用结算,按照北京市医保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今年下半年以来,北京市陆续将北京协和医院、北京朝阳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阜外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总医院、天坛医院、航天中心医院、北京友谊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等10家三级甲等医院,纳入异地就医普通门(急)诊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王奶奶是河北邯郸人,退休后随子女来北京定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且需进行肿瘤放化疗的她,定期在北京协和医院门诊拿药治疗。“以前门诊就医后需先垫付医疗费用,等攒到一定数量后再将治疗费用资料及证明带回邯郸手工报销,现在好了,直接结算!还能使用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直接支付医疗费用,再也不用拿着一堆材料两边跑了。”她激动地说道。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截至8月底,京津冀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开通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累计结算1867人次,医疗总费用94.4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9.91万元。

北京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部分农民工生病后,考虑到回乡报销的高额路费,甚至不敢在城里医院接受治疗。一些不在原籍生活的老人一旦看病,费用都要回到原籍报销,辛苦奔波,平添许多麻烦。实现异地就医费用联网结算,有效解决了以往“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的难题,为参保人员看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记者 李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