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界别协商会建言加快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0-11-27 11:10:58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肖亮升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解决发展难点 提振发展信心——广西政协界别协商会建言加快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依法保障办学自主权,调整和优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坚决防止‘一刀切’。”

“推动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评优表彰、国际交流、教龄和工龄计算、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一视同仁。”

1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召开“落实民办学校优惠政策,加快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界别协商会,为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邓路遥提出,要积极引导规范管理,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把握好民办教育发展的“向”,在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前提下,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在土地使用、师资建设、人才流动、奖补资金等方面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举措,改善民办教育的办学条件、营运环境,营造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民办学校的用水、用电、用气、物业管理等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及民办幼儿园的育养收入免征营业税;出资人将土地、房屋、设备等过户到民办学校名下用于教育教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免征契税、营业税等税费。”针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自治区政协常委、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董事长罗诗明呼吁。

“强化服务意识,协调各方关系,推动民办教育有序发展。”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副院长陈湘桂认为,政府相关部门要协调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鼓励师资、生源、土地等公办教育资源有效支撑民办教育。协调发改、财政、税收、人社、教育、金融等各有关部门政策资源与民办教育投资者的关系,做到支持民办教育的各种政策应给尽给、一次给完。

自治区政协委员、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春波提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土地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技用地管理,非营利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营利性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使用,民办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切实解决民办教育发展的难点和痛点,提振民办教育发展信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务民办教育的‘最后一公里’,形成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商环境,助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外国语学院董事长韦茜透露,目前,民办高校融资主要渠道是银行贷款,大部分民办高校是将学费收费权做质押进行贷款,基本没有机会享受政策性银行贷款和社会捐赠,限制了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希望政府能构建政策性担保体系,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作用,增加政策性担保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金融资源流入民办高校。”韦茜呼吁。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陈刚指出,要充分认识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如何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这个重点,抓住创新体制机制这个关键,着力在顶层设计、政策落地和内涵建设上下功夫,增加制度供给,激发动力活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