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协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献计献策

发布时间: 2020-11-17 09:23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高新国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有人建设,更要有人管护”——河北省政协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献计献策

农村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建好后,有人管、能管好才能更好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近日,河北省政协召开远程协商会议,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献计献策。

“谁来管”,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复杂,责任主体多元,可采取多元化管护模式。”针对不同设施,邢台市政协委员、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彩霞给出了由运营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招标第三方专业公司委托管护、村级组织对外承包管护和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自主管护及村级组织选聘管理人员集中管护5种管护模式。

元氏县政协主席白兰怀介绍的“水协会”模式,为“谁来管”提供了借鉴。元氏县针对不同工程产权确权颁证,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小组协会、集体协会、个人(商品井)协会、地表水末级渠系协会。通过规范职责,落实经费,培训考核等,不断提升协会管护能力和水平,建立起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保定市清苑区宣传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护工作,实现“村有、村用、村管”格局。清苑区政协党组书记韩栓宝说,应充分调动农民在农村基础设施决策、投入、建设、管护方面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有人管是前提,但解决好“有钱管”的问题也至关重要。

“重建设、轻管理”“有人建、缺人护”的现象存在,管护资金不足是重要原因。民盟河北省委会常委钱丽霞提出,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可支持社会资本采取独资、合资、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

威县政协主席孟祥义建议,靠市场化运作破解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资金不足问题。县乡两级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增设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增加政府投入,对于环卫、污水处理等特定项目,可参照物业管理费形式收取一定费用来弥补专项经费不足。

在管护资金筹措上,宁晋县政协主席李彩烈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可根据行业特点、管护难易程度制定具体的管护政策,明确各行业基础设施管护资金来源、使用管理范围等,确保各类行业基础设施管护资金有相应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道路从路面平整度、整洁度和稳定性方面应有管护标准界定。”保定市政协副主席朱子强认为,结合行业规定和管护实践,制定明确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标准,是解决好“能管好”的重要方面。

“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石家庄市政协副主席宋学恭建议,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的同时构建信息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促进“能管好”。

“受启发,有收获。”参加协商的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交通厅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推进情况,表示将认真吸收委员、专家的意见建议。“我们有好点,没有大面,有好做法,但不系统。”省政府副秘书长赵国彦说,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试点探索形成一套标准化管护模式,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