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乡村,不只“看上去很美”

发布时间: 2020-11-10 09:13:18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包松娅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9日,全国政协十三届第十四次常委会议举行分组讨论,民建、共青团和经济界常委、委员们谈起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时,针对“三农”领域几乎都记着这样一句话,“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全面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是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抓手,是畅通国内循环的自身需要,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马正其常委特别提到,这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毕竟相对贫困将在未来一个时期长期存在,只有通过乡村振兴去逐步解决。

毋庸置疑,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委员们也实事求是地指出,当前的美丽乡村建设,有的因为建设规划的不合理,脱离乡村的实际情况,使得部分地区的美丽乡村仅仅是“看起来很美”。

美丽乡村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的是统筹推进、规划先行。马正其认为,乡村建设与城市不同,不能再走大拆大建动辄推倒重来的老路子,“要富规划穷建设,只要有一张好的图纸,十年八年建到底,就一定会有一个真正美丽的乡村呈现出来。”

董新光常委对“乡村”也有着特殊的情感,他同样留意到,过去常常出现的农业现代化,此次五中全会则提出了“农村现代化”的概念。

如何构建农村现代化?董新光的理解是,首先要盘活农村宅基地,构建以人为核心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过去农民进城,有力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如今农村空心化非常严重,我们怎么能吸引市民进村,进而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一个着力点。”

“要明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的探索,做到‘能进能出’。”葛红林常委补充道,因为“身份”问题决定了谁有权承包经营集体土地,谁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谁的宅基地能进行流转、租赁甚至共建共享。

所以要在推进农村宅基地入市的过程中,设置办法、明确流程。董新光接过“话头”继续说,现在城市养老这么难,不少老年人看上了乡村的青山绿水,愿意来农村,怎么“进入”?再说那些已经在城市买房安家多年的农村人口能不能“退出”,只有在制度上进行充分探索实践,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一个坚实基础。

无论是美丽乡村建设,还是农村现代化建设,要为建设提供一个持续动力,离不开产业支撑,这是共识。

马正其不禁想起他在重庆工作期间,一次调研,他惊奇地发现,当地有一个村种出来的萝卜就是不一样,离开这个村,哪怕是邻村,都种不出这个味道,“所以农业产业发展一定要因地制宜,在此基础上推广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再逐步与观光旅游结合起来,乡村振兴就一定能稳步推进。”

乡村振兴、能源安全、经济指标预期……讨论还在继续,尽管“十四五”时期我国要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重点还是在农业农村,随着“十四五”规划的落细落实落地,一个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一定会呈现在我们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