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海洋大国。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把建设海洋强国融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在“十四五”期间协调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提出五方面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统筹蓝色国土的保护与开发。
一是加强总体规划。把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合作与维权纳入“十四五”规划,制定发展战略,明确海洋生态污染防护重点,统筹近岸、近海,合理开发岸线、滩涂、浅海、岛礁资源,兼顾深海、远洋和极地,加大开放合作,维护海洋权益。
二是完善法治建设。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基本法”,以此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完善海洋资源开发、生态监管和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协调管理机制。成立国家级海洋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在陆海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修复、海域海岛资源管控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二、坚持生态优先,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源头污染防控。陆域、海域一盘棋,多手段对海洋生态环境实行常态化监测。
二是重点防控近海养殖污染。合理规划养殖空间,控制养殖规模,规范养殖行为;开展综合整治,加快新型材料替换升级,推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三是加强海洋环境生态修复。开展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重点开展红树林、珊瑚礁等特殊生态系统管理。
三、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推动海洋渔业向深海养殖、远洋捕捞转变;支持海洋制造业做优做强,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组建可再生能源产业联盟,拓宽海洋能应用范围;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
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挖掘滨海旅游资源的社会、科学和文化价值,推进滨海旅游多元化。
四是引导金融、保险和社会资金投向海洋发展,探索海洋经济发展基金、开发银行,积极发展涉海保险。
四、加强科技引领,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聚焦深海领域。实施深海进入、深海探测和深海开发。推动南海综合科考,对南海资源进行海洋探测;抓紧启动深海空间站;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加强深海资源、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研究。
二是围绕海洋核心关键技术提升自主创新。加强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在科技计划专项中侧重支持海洋生物、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核心关键技术攻克;利用海岛海洋环境推进耐盐防腐材料研发。
三是加快发展海洋信息技术,服务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基于海洋能源平台的智慧海洋网络,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保护。
四是培养海洋事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多类型人才。特别重视海洋相关法律人才。
五、重视海岛资源,促进海岛建设与保护。
一是推进有居民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加大海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挥海岛在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中的作用,打造多功能智慧海岛。
二是促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正常有序开展。贯彻“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原则,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加快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理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的审批、规划等环节。
三是军民融合创新海岛治理。发展海岛军民融合产业;发挥海岛优势,形成军事要素、旅游资源与爱国主义教育融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