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睦终率队到黑龙江省法院视察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工作

发布时间: 2020-10-21 09:2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中国网据黑龙江省政协网站消息  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按照《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及《省政协委员常态化制度化走进法检“两院”助力法治黑龙江建设实施办法》安排,10月16日,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刘睦终带领部分黑龙江省政协委员深入黑龙江省法院进行视察,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民营经济”与黑龙江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黑龙江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参加视察和座谈。

刘睦终一行先后参观了党建文化大厅、领袖故事文化长廊、院史馆、图书馆、司法之光文化长廊、新闻中心等法院文化设施,视察了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观看了省法院内外网网站演示,并就“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民营经济”进行座谈交流。

视察期间,黑龙江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主持召开座谈会,会上,黑龙江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介绍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与会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对省法院、省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民营经济”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就如何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提供公正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进行互动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刘睦终在座谈中充分肯定了黑龙江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她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检察院着眼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把握民营企业所需所盼所急,充分履行审判、检察职能,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省法院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着力推进“打官司不求人”,开展万名干警走访企业工作,全面推进三级法院建设与管理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省检察院不断提升经济犯罪等案件办理质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为疫情期间有序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制定专门工作意见,有针对性的推出了7个方面有力举措,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发展。

刘睦终表示,黑龙江省政协和省法院、省检察院要进一步凝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共识。要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沟通联络机制,发挥省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作用,拓展法院、检察院与民营企业的良性互动交流渠道,及时向法院、检察院反映民营企业的诉求,为法院、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助力。要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运用审判、检察大数据等先进手段,完善涉民营企业风险提示等机制,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预防化解潜在纠纷,营造更加有利于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法治环境。

黑龙江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辛忠德,副主任李华菊、石兰波和部分黑龙江省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坤明,第六检察部主任李靖海参加调研和座谈。黑龙江省法院在哈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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