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美起来——广东省政协持续建言提升农村“颜值”记事

发布时间: 2020-10-12 09:01:58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林仪 揭春雁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怎样让广东的农村更美丽?”这个问题已经缠绕在广东省政协主席王荣心头多年,也在省政协的协商议题中多次出现。9月28至29日,广东省政协常委会会议召开,讨论的焦点是农房管控和农村风貌提升。

  旧题新解

  “这是个老话题,也是‘老大难’问题,是需要久久为功的议题。”为期两天的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上,委员讨论提出,要改善广东农村面貌需要形成更大的力量,凝聚更广泛的共识,采取更有力的举措。

  今年,广东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9月中旬,广东省召开了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现场推进会。省政协将“全面推进我省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作为常委会议政专题恰逢其时。

  6月以来,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牵头,联合省政协农业农村委和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在省内组织了深入调研。调研组还到安徽、山西省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在广东“数字政协”平台开展专题网络议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结合专题研讨、问卷调查分析,集思广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凌锋在调研时认为,有些地方和部门一直没能解决好“谁能建、在哪里建、建什么样、谁去管、怎么管”等基本问题,致使农房布局杂乱无章、村居风貌岭南特色丢失,“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有新貌没特色”的老大难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调研组建议,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指导意见》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尽快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指导、统筹和协同;突出规划管控引领,不断优化乡村空间格局;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解决农房处置存量难题;规范新增农房建设,坚决遏止乱占耕地和抢建乱建突出问题;彰显岭南特色风貌,大力提升广东省农村颜值;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家园。

  “市长”和“市场”两手抓

  广东虽然是经济大省,但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其最大的短板,“城中村”和“空心村”问题并存。

  调研组发现,珠三角农村住房租赁市场大,农民争建、抢建住宅成风,“城中村”里“握手楼”“高楼”林立。而粤东西北农村人口大量流出,“人地分离”“空心化”严重。调研报告建议,要分类施策。珠三角地区应以“城中村”改造为抓手,推进城市更新加速,条件成熟地区探索将农村集体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整体融入城市建设与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应引导适度集聚,鼓励农户统规统建、统规联建或统规自建。

  “一定要差异化政策,‘一刀切’不利于解决问题。”省政协常委王理宗的观点得到赞同。委员们提出,农房管控并不是要千村一面,而是要“内外兼修”,彰显岭南特色风貌。

  2018年,广东省政协曾围绕“农村建筑形态如何体现岭南特色”专题,联合高校建筑团队开展调研,为村民建房提供样板和思路。还组织专业队伍送专家、送技术下乡,受到了基层的干部和乡亲们的欢迎。

  省政协常委、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倪阳在调研时发现,由于当前乡村的建造设计缺乏规范,大家只能拿城市设计的规范去套,很多时候是不合理的,而且难以成功验收,劳民伤财。他建议尽快出台乡村设计的相关规范规则,让优秀的设计能真正落地。

  省政协调研报告也建议,牢固树立规划先行和“规划即法”的理念,严格执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制度,以实用性村庄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有了规划,但落不了地怎么办?“必须有法可依,然后有执行的机构、监管的机制。”省政协常委杨道匡、孙平提出,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为政府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抓手。

  省政协常委陈伟东来自企业,也曾参与过不少扶贫项目。他认为,要实现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既要靠“市长”,也要靠“市场”。“市长”就是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提高思想认识,从政策、投入、监管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市场”就是引入市场力量,实现产业兴旺。

  “推进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王荣提出,要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等议题协商议政,强化督导落实。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为重点,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助力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通过委员工作室、村务协商议事会等基层协商平台,更好地集民智、汇民力、暖民心,合力打造新时代广东乡村新风貌。(记者 林仪 揭春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