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明:进一步构建国企民企同等竞争环境

发布时间: 2020-10-09 09:21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王金晶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吴志明:进一步构建国企民企同等竞争环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吴志明认为,《意见》中提出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倡导争做‘四个典范’”等,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吴志明表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然而,当前我国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金融待遇、准入待遇、市场出清等方面存在体制性不公平问题。他举例说,在银行授信方面,2019年全国国企获得的授信额度在175万亿元,而民企仅19万亿元,是前者的10%左右,且国企与民企的信贷利率差别在20%以上,与民营经济占我国50%税收、60%GDP、70%技术创新、解决80%就业结构相比失衡明显。

因此,构建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经济主体同等竞争环境,对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及稳就业、保就业、保民生和保国家经济活力与创新发展尤为重要。

实体经济是国家竞争力的根本,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实业是山,金融是水”。当前,民营企业因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银企间信息不对称及缺乏完善的担保机制等因素造成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为此,吴志明建议,有关部门应通过建立相应的风险担保基金、增加银企间的信息对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及将无形资产纳入抵押品范畴等措施,让民营企业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我国民营经济的平等发展、长治久安。

吴志明还进一步强调说,今后希望能营造一种良好的舆论生态:在各类文件和新闻宣传中,尽量少用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央企、国企、个体经济、个体户,体制内、体制外等带有分别心与争议性的语言。我们国家坚持走社会主义共享发展经济道路,其实各种体制的经济体都是国民经济体系的一部分,不应该刻意区分彼此,要尽量淡化经济成分以及体制内、体制外的说法,推动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