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人民银行等四部委今年5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金融30条”)以来,各地积极开展系列举措,扎实推进“金融30条”落细落实、用尽用好。其中涉及港澳的内容,也引发港澳全国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安德资本主席魏明德对其中的第24条最为关注。“这条内容以绿色金融为关键词,指出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支持香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等。”魏明德说,绿色金融正是他工作中重点关注和发展的方向。
“安德资本牵头成立并管理‘亚洲绿色科技基金’,结合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内地的技术、工程、装备等优势,投资亚洲区内环保能源和科技项目,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可持续生态目标。我们十分欣赏大湾区内一些很有潜力的绿色科技企业,希望在金融市场的帮助下,辅助其发展壮大,让这些卓越的绿色科技落地在更多地区。”
为此,他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成立以香港为总部的绿色银行,把公私营资金导入和推动绿色经济领域,为绿色基建、绿色科技和清洁能源等项目提供项目投融资、担保等。在资源分配上,对绿色、低碳、环保产业有所倾向,同时回避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不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的项目。除了考察资产负债表、经济效益外,也要看企业是否环境友好、资源节约,是否履行社会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黄锦辉首先注意到第26条、第27条内容。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大力发展金融科技,这两条内容有一个共同的关键词———科技。“科技与金融日益深入融合,改造、重塑了传统金融业,构建了诸多新兴金融生态,不仅能够促进金融创新,还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这方面,可以积极对接香港院校和科研机构,与内地市场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积极探索研究推进金融对接科技产业的服务模式创新等。”黄锦辉说。
与此同时,黄锦辉也十分期待第20条的落实——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我关注到香港一些企业,十分看重大湾区的发展机会,并计划好投资相关项目。如果有相关基金能够尽快确定和落实,适时跟上发展机遇,会很有助力作用。”黄锦辉说。
全国政协委员、澳门中桥投资集团主席兼总裁孙恩光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感受到了“金融30条”的落实力度。“例如,广东省政府发布了落实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80条具体落实措施;深圳市政府制定了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推进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其中有的措施已经落地或者已经在个案处理、先行先试中,各级政府的政策创新将大力推动大湾区发展和推进澳门融入大湾区建设。”孙恩光也注意到,总体而言,《意见》还属顶层设计,他非常期待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操作细则以便相关条款尽快落实到位。
“例如,第16条、第19条等多条内容指出的,琴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如何在监管层面和资金融通方面相适应;粤港澳三地保险,特别是跨境车辆保险实现一单通,需要理赔属地化原则;加快澳门金融方面立法,保护投资者利益;始终围绕人民币和人民币国际化为主题,以人民币为切入点扩大大湾区之间跨境金融合作等。”孙恩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