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广东省珠海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于7月17日召开全体会议,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珠海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提案工作条例)修订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珠海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上一次修订是在2012年。根据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特别是提案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市政协决定对条例进行必要的修订。
全体会议组织学习了近年来党中央、全国政协有关提案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省、市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介绍了部分省市有关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的经验和方法。与会的政协委员还踊跃发言,围绕条例修订内容中有关提高提案撰写质量、完善提案审查程序、改进提案办理质量评价办法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就如何在条例中体现珠海特色、如何鼓励委员提交更多平时提案等内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珠海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松主持会议,并就扎实推进条例修订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好工作节奏与时间节点;二是加强学习调研,虚心听取政协委员和党派团体等多方面意见,积极借鉴全国政协和兄弟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条例修订工作。
珠海市政协常委刘青华、副秘书长茹晴、提案委主任刘斌等出席了会议。(作者吕茹 广东珠海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