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评价办法出台得很及时,既能有效解决提案办理‘被满意’现象,又能倒逼提案办理质量提升。”日前,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协委员张大成、李二军等人表示。
如何从提、办两个环节发力,实现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这是驻马店市政协重点探索的课题之一。为此,去年年底,市政协建立了提案质量评价体系,出台了《提案质量评价办法》,利用履职通App,对提案质量实行量化考核。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市政协提案委围绕“如何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网络互动、座谈协商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7月6日,经市政协党组同意,出台了《驻马店市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该办法采用百分制,从评价范围、评价依据、评价方法、结果运用等层面对提案办理质量实行量化考核。当提案办理单位对提案的初评得分提出较大异议且经协商沟通不能解决时,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办理结果总评分低于70分的,将由提案办理单位和督办单位自行组织“回头看”,同时作为提案办理“回头看”督办重点对象。
“该办法的实施,打破了以往提案办理质量以一纸‘意见反馈表’为最终评定结果的评价模式,由‘一张表说话’到‘大家改作业’,标志着驻马店市政协提案工作有了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的评价体系。”市政协提案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