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宁夏区委会、自治区政协委员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发布时间: 2020-07-22 09:10:52 | 来源: 华兴时报 | 作者: 邓 蕾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合力托起“富民强村梦”

——民进宁夏区委会、自治区政协委员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盛夏时节,在固原市隆德县赵楼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里人影攒动,垄垄地膜覆盖的中草药长势喜人。赵楼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3月,现有示范基地200亩,推广示范田600亩,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自2016年3月起,该合作社按照股份制形式吸引村民入股,并以每年5万元的股金分红兑付给全村村民,这是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今年,民进宁夏区委会、自治区政协委员蒋新录分别提交了《关于推动我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促进乡村振兴、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任务,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全方位谋划、全领域破题、全过程保障,着力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民进宁夏区委会调研发现,我区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依旧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推动我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认为我区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仅各级政府投入和项目实施,收入来源较为单一、产业层次低,产业优势不明,经济效益不明显。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动力也不强,一些村班子成员年龄偏大,发展观念滞后、思想僵化。还有一些宗旨意识淡化,功利思想严重,责任心不强,精力投入不足。

提案还指出,一些行政村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支撑不牢固、经济基础薄弱,村级组织日常开支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除了各级财政补助的扶持资金外,没有持续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资金。除此,村集体资产管理也不够规范,村务财务公开还不够透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审计制度还不健全,发包程序不规范、合同不完善、承包期过长,造成村集体收益减少或资产流失。

建议各地将发展村集体经济列为发展农村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抓手。针对部分农村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不强的“空壳村”“薄弱村”“债务村”“零星村”,通过选派挂任第一书记、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机关部门结对帮扶、定期督导考核等方式进行整顿。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施行制定“一村一策”整顿方案,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实现的有效形式。

建议金融部门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设立发展村集体经济专项信贷资金,加大信贷力度,实行信贷优先、利率优惠。鼓励支持村级组织牵头,兴办新型农村服务组织,将争取到的各类帮扶资金整合入股,同时吸纳农民、企业自愿入股,走资本经营创收的路子。要依靠产业带动,支持村集体领办或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增收双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将财权事权的监督和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监督管理,提高村干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蒋新录提交了《关于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呼吁进一步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途径。 

“平罗县作为全国首批改革试点县,在资源禀赋、产业发展以及农业人口比重等方面集中体现了西北地区最突出的共性特点,特别是围绕先期开展的全国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成立全区首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率先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农村各项产权应确尽确(确权颁证达13项),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全区深化改革提供了可学习、可复制的样板。”蒋新录说,改革试点任务开展以来,平罗县借助承担的全国23项农村改革试点任务,在辖区开展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扎实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复核确认,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条件。

“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同时,也显露出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短板。”蒋新录说,改革后,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虽然建立了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法人治理结构,但管理层成员与村“两委”交叉任职,大部分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虽设立了法人机构,但财务制度尚未建立健全。除此,集体经济产生的经营、租金收入、股份分红等相关税费没有优惠政策,造成集体经济组织税费负担过重。相关的配套政策与现行机制也不相适应。

“建议自治区尽快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健全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账目,使资源管理、资产经营、投融资、合作入股等经营行为规范有序。”蒋新录说,要按照“三位一体”新型村级治理结构,相关部门也要出台政策,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职权,减少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村级行政事务的职能,使之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中,实现发展集体经济、创新社会治理、成员均衡收益、共享改革成果目标。

和民进宁夏区委会关注点一样,蒋新录还建议,我区尽快出台和建立吸引大学生和青年农民返乡创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机制,让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优秀人才及时充实到集体经济管理队伍中,把懂经营、善管理、谋发展的能人选为村委班子成员,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