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老建筑赋能新济南——济南市政协围绕“加强老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开展专题商量小记

发布时间: 2020-07-21 09:42:47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正朋

  “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作为一座具有26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济南有着自己的骄傲。古今众多文人墨客与济南结下不解之缘,他们的故事流传至今,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也留存了下来:县东巷105号、曲水亭街8号、鞭指巷9-11号……随着时光流逝,众多古建筑、名人故居因自然侵蚀与人为毁坏而日渐破败,甚至彻底“隐去”了踪迹。

  7月2日,济南市政协调研组围绕“唤醒老建筑赋能新济南——加强老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开展现场协商,市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实地探访了鞠思敏故居和路大荒故居,并进行了专题讨论。

  教育家鞠思敏被誉为“山东蔡元培”,他的故居位于县东巷105号。该处院落内有5处私房和2处公房,其中鞠思敏故居是一处私房,其产权所有人是鞠思敏的后人,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私人产业的文物保护需要私人承担。“让我修旧如旧,我修不了,没那个能力,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鞠思敏的后人张女士说。

  路大荒故居位于曲水亭街8号,虽然房门口挂着对联,旁边墙上也有路大荒的简介,然而再往里走却找不到有关路大荒的信息。“可以联合淄博市蒲松龄故居管理部门,共同打造蒲松龄‘文化遗址’。”“老济南记忆馆”志愿者代表吕允山说,路大荒曾在这里著《聊斋全集》,建议把路大荒故居作为弘扬宣传济南的一张名片。

  专题讨论过程中,调研组成员对“公私产权兼有情况下,如何实施文物建筑修复和保护利用”进行了现场商量。相关文物的恢复修缮工作,存在着公共财政难以介入、私人维护又难以做到“修旧如旧”等难题,亟待从规章制度上寻求破题。

  “《济南市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草案)》正在修订当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林海铭介绍:“条例最主要的部分是要将所有的历史建筑分级分类纳入保护体制,明确了产权人和使用人,明确了政府的公共投入应该如何对历史建筑起到保护作用,同时还要引入社会渠道,加强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保护。”

  明府城发展中心副主任王虎介绍了按察司街中段西侧东华街的督城隍庙的修复情况:相关部门专门启动了文物保护先行试点,对居民实施相关安置、腾出文物空间,由省级文保单位进行方案审批,再由有资质的文物单位进行价值分析和后续的文物保护。“希望能够利用督城隍庙的文物保护试点工作趟出条路子来。”王虎满是期许。

  作为济南为数不多的徽派历史建筑,曲水亭街15号院无疑是泉水庭院的典型代表。市政协委员、山东省工业展览馆艺术总监马子恺建议:“依托历史建筑建立书画创作场所,在方便群众文化休闲的同时,还能让更多人拿起画笔,描绘街里街坊的泉水生活场景,让外来的游客体会到济南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济南人的精神生活。”

  据了解,济南目前有11处市级以上名人故居类文物保护单位,另外还有许多具备名人故居和历史事件等多重属性的文保建筑,产权有各种形式。“名人故居是名人在一个地方工作和生活的重要见证,是名人留给后世最重要的文化遗产,是城市文化建设中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市政协委员、济南海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峰建议,名人故居修缮完成后,可以结合百花洲片区的建设,把近百年名人的遗迹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打造济南名人文化群落,活化济南旅游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