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据江苏省政协网站消息 6月9日,江苏省政协召开十二届三十六次主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和专家学者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常委会部署要求,研究下一阶段工作。江苏省政协主席黄莉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黄莉新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对推动实施民法典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刻认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到实处。要积极助力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更好助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认真学好用好民法典,进一步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
黄莉新说,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要深刻把握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地位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基石的重大科学论断,进一步强化为民宗旨;深刻把握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点任务举措,进一步发挥政协作用,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篇章贡献智慧力量。
会议听取了建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专题调研情况汇报。黄莉新对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国政协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把“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打造成为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平台”,进一步助发展、惠民生、促和谐,把政协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二届十一次常委会议议程、日程,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建议案(讨论稿)》,审议并原则通过《省政协委员自主调研试点工作方案》,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将上述建议案和人事事项提请省政协十二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朱晓进、麻建国、阎立、周继业、王荣平、胡刚、姚晓东,秘书长杨峰等参加会议。江苏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立平作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