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拉响警报 亟须健全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建言中国041

发布时间: 2020-06-07 10:1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骆沙鸣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编者按】生物安全是经济发展的根基。近年世界范围内频发的严重“生物事件”,如SARS、禽流感、埃博拉、寨卡、新冠肺炎疫病等都给世界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拉响警报,主动防御、主动应对显得必要且紧迫。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表示,应当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战略,应通过立法防范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引发的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的潜在风险,构建国家生物安全体系。

建言全文:

健全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 助力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构建

生物安全是经济发展的根基,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生物安全属于非传统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包括生物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并将生物安全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问题。

在第七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上,习近平提出了要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近年世界范围内频发的严重“生物事件”,如SARS、禽流感、埃博拉、寨卡、新冠肺炎疫病等都给世界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拉响警报。生物安全出现新“事态”、“势态”、”世态”、“时态”已成为定势,在战略安全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更加强调依法主动防御、主动应对的必要性、紧迫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公布世界上最坏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约有一半入侵我国。应通过立法更好地防范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引发的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的潜在风险和危险,构建国家生物安全体系,故出台国家生物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对于防止相关事件意义重大。

由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未能良性运转;病毒没有国界,全球传染病传播隐患长期存在;与生物恐怖相关的病原体种类和新兴生物威胁源及投送方式等生物恐怖防御难度增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尚有可能存在漏洞;血液制品生物安全、兽用疫苗使用生物安全、转基因物种生物安全、环境污染生物安全等也存在潜在的生物安全隐患。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国家防抗疫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新时代如何进一步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义。所以应当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战略,作为国防和军事博弈的制高点。我国尤其是应超常规加快建立健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有效提升国家应急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议如下:

一、国务院有关部委要加紧启动有关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调研,成熟一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一个。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先加快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立法目的、规范对象和立法体系,重点规范包括基因编辑和改造风险(安全)管理的试验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等,该法应有针对人体上采用转基因技术而制定的严格法律规范,更多关注转基因的环境安全、生态安全问题;更多关注生物技术研究和商业化应用的管控;更多关注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问题;应有关于严防生物恐怖主义和生物武器的相关条款。以《生物安全法》为龙头,加快建立健全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生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依法整合军民一体生物安全防控体系,提高国家治理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建议全国政协今年双周协商会或远程协商议题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作为立法协商议题,并且将生物安全系列知识作为政协委员年度培训内容,在委员履职平台APP上进行相关立法议题的讨论。同时建议在《学习强国》上对公务员等进行国家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和普法教育,普及生物安全知识,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生物国防”意识,营造良好的生物安全文化氛围。

三、国家智库、高等院校、社科部门、全国科协相关学会应将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当前重大的科研课题,加紧将研究成果转化报送中央有关部委。借鉴美国等国际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建设经验,按照中国的国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如:1976年美国提出“生物安全”后美又推出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恐怖准备反应法案》《生物盾牌法案》《生物防御和大流行性疫苗与药物开发法案》《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美国政府生命科学两用性研究的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涵盖生物安全威胁防范、生物安全医药研发、生物两用技术监管等领域。美国总统签署的《21世纪生物防御》《应对生物威胁的国家战略》等都可作为我国相关立法研究的重要参考。

四、为确保生物疆域的安全,我国需依法形成对新发和突发疫情、环境灾害、生物武器等全谱威胁动态实时监测、感知、鉴别与溯源的能力和防御能力,“知其事而不度其时则败”,所以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中更加注重生态安全环境目标追求,借鉴国际公约有关生物安全的系列重要制度,如依法引入物种的生态安全监督制度、入侵物种的消灭清除制度、生物安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基因编辑海洋生物安全审查制度、遗传资源惠益共享制度、肉禽生物安全隔离区制度、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等。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国家实验室,借鉴国际先进的生物安全管理经验,尽快弥补生物威胁防御能力的不足。

五、进一步加强我国生物威胁防御能力 ,有效防范对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生物威胁。建立生物风险因子云数据库,制定物料核查机制。应以“增强生物防御风险意识、提高生物防御单位防风险能力、做好生物防御准备工作、建立迅速响应机制和促进生物事件后恢复工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立完善我国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生物安全是国家核心利益的重要保证,事关百姓健康、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国家安全和政局稳定,要加强我国生物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和进一步加强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力度,加快发展生物安全技术,构建先进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相关科技治理,争取国际话语权。在复杂恶劣的国际舆论环境中我国注重公共外交,防止有些国家由于疫情的加急产生了民粹化、政治化的政策,要主动与世界各国分享抗疫经验、与世界各国协商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仍然当以建设“一带一路”“五通”精神,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加强生物安全和促进人类生命的多样性保护并重并举。

六、把生物安全知识纳入国防教育体系和科普教育体系,加大生物安全科普投入。把将即出台的国家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国民“七五”普法”和八五”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相关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生物安全防御的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深化生物安全领域科学基础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充分认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严峻性,有效提升全社会应对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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