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甄贞:公益诉讼姓“公” 离不开所有公众的参与

发布时间: 2020-05-27 17:2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江虹霖

中国网北京5月27日讯(记者 江虹霖)“公益诉讼姓‘公’,但它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需要平衡,需要维护,需要统筹社会的力量,做好‘国家队’‘社会队’的整合。”今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三场“委员通道”采访活动。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甄贞分享了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的故事。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甄贞

甄贞首先分享了一个案例。三、四年前,郑州有一个公司,未经行政机关批准,在黄河滩区建了一个主题公园。公园建设过程中,行政机关9次作出行政处罚命令,但是都未能按下终止键。公园建成后,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严重威胁了黄河行洪的安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最终全部拆除了所有的违章建筑。

甄贞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服务长江黄河发展国家战略,开展“一条长江,共同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和挂牌督办案件,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的案件,与法院和其他行政机关联手,为长江和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贡献了力量。公益诉讼是一种特别的诉讼制度,公共利益是人民的利益,公民个人发现公益受损害的时候,由于缺少专业技能和收集证据的手段,往往很难承担诉讼重任,而检察官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更能够替人民行使这样的职权。他们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安全。

甄贞认为,在推进公益诉讼的过程中,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践,极大地丰富了国家公益检察制度,形成了维护司法公益的中国方案。一纸建议,一剂良方,查办一案,治理一片,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公益保护的获得感。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时候,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理念,始终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选择的方案,面对侵犯公益的难点、痛点问题,他们敢于向前,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食品药品、网络外卖,维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公共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运用司法霹雳手段,维护英烈光荣与尊严,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的诉求,哪里就有“检察蓝”。

“作为政协委员,我一直关注公益诉讼话题,想用提案推动公益诉讼制度更加完善,行稳致远”,甄贞说,公益诉讼姓“公”,但它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需要平衡,需要维护,需要统筹社会的力量,做好“国家队”“社会队”的整合,而检察人在其中更起到担当和向前的作用。

甄贞呼吁,公益诉讼离不开所有公众的参与。“我们要坚持低碳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对侵犯公益的行为坚决说‘不’,打赢保卫公益的人民战争。让我们共享美好生活,共享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留得住记忆的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