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工业时代是“资源”为大,信息时代是“数据”为王。近年来我国征信系统建设成绩显著,但仍存在覆盖下沉不足、资源整合困难、行业标准缺失、配套制度不全、共享渠道不畅等困局。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刘以安提案提出,建设“主导突出、主体多元、融合共享、安全高效”的数字征信系统,是维护金融安全运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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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 南京市政协主席刘以安
提案全文:
数据为先 创新引领 大力推动数字征信系统建设
工业时代是“资源”为大,信息时代是“数据”为王。当前,国家层面已将数据作为全新主体纳入要素市场体系,征信系统建设应抢抓数字经济变革机遇,深度融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综合应用,努力向数据化征信时代迈进。近年来我国征信系统建设成绩显著,但仍存在覆盖下沉不足、资源整合困难、行业标准缺失、配套制度不全、共享渠道不畅等困局,不同程度地造成授信效率低下、交易成本过高、互信程度较低等问题。建设“主导突出、主体多元、融合共享、安全高效”的数字征信系统,是维护金融安全运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选择。为此,提出如下五点建议:
1. 坚持市场中立原则,解决“裁判员”和“运动员”问题。央行在征信系统建设中应坚持中立原则,避免央行征信中心市场化,改变以信用报告为主的服务系统,建立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制度。各商业银行在信息使用方面可以市场化运作,但信息采集方面必须坚持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完善银行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构建以央行征信系统为主干、多元商业性征信机构为补充的“1+N”的征信覆盖体系,扩大征信信息覆盖面,支持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发展,并将其数据纳入央行征信之中。
2. 健全数据共享法则,解决行政壁垒和商业壁垒问题。尽快制定出台《征信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规范数据记录、整合、应用和管理等行为,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同步制定公民信息保护法,保护好个人隐私,解决数据归集合法性与安全性问题。完善数据归集,厘清政府和企业在数据归集上的边界,在政府层面健全法定归集制度,促进重点领域数据归集;在企业层面健全社会化归集机制,全面归集数据。强化数据融合,开展政务信息共享试点示范,研究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交换平台,共建征信大数据库;探索政务信息系统与企业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机制,推动数据依法共享,提升应用能力。
3. 建立征信标准导则,解决标准化和系统化问题。建立数据共享清单,依托央行征信系统、“信用中国”窗口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推进数据统一管理,依法脱敏处理,促进政务信息公益化、社会化共享。明确识别、认证、运行的具体标准,建立跨平台的统一规则,统一各类主体的信息目录、数据规范、分类分级等技术标准,建立应用支撑、数据库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统一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方面安全标准;统一内部管理标准,加强对数据的挖掘、检索和运用,把海量数据通过分析处理转变成征信信息。
4. 完善应用下沉细则,解决不好用和不够用问题。树立“一张网”的思维,制定应用下沉实施细则,适度增加牌照发放量,形成一批有资质参与征信行业的机构。打造数据共享收集和制度衔接的闭环,建立信用记录提取规范,设立数据查询接口,以“知识付费”原则对外输出征信产品。扩大应用场景,组建联合实验室,探索开展数据交易,推动整合应用。打造信用数据类APP,提供更加便捷信息检索服务。借鉴发达“数字国家”经验,大力推进无钥签名、数字身份证等基础性应用,引导金融支持向小微企业、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多投放,帮助提高政府政策资源投放精准度。
5. 强化激励约束通则,解决信用约束和行业自律问题。以守信激励强化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健全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建立征信修复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和公示制度,为列入“红名单”的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政府专项资金安排、资质认定和评级评优等方面提供快捷程序,予以优先办理。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根据征信评分,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监管,构建联合惩戒工作闭环,使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做到信息对称、惩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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