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五免三减半”政策助企业复产复工

发布时间: 2020-04-01 09:09:42 | 来源: 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 作者: 汤红红 | 责任编辑: 王静

近日,格尔木市社保部门积极落实“五免三减半”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措施,并联合税务部门深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50多家大中型用工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政策解答,努力提高企业对社保减免政策的知晓率。

“五免三减半”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措施是指从2020年2月起,各省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此外,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截至目前,格尔木市768家企业减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4792万元(其中为5家大型企业减免1568万元),为465家企业减免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82万元(其中为3家大型企业减免71万元),为638家企业减免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51万元(其中为4家大型企业减免57万元),为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负责人说:“作为一家中型企业,公司现有员工602人,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为369万元,根据社保费减免政策,格尔木市社保部门每个月可为公司减免养老保险费59.08万元、工伤保险费4.03万元,失业保险费1.89万元,减免5个月的单位缴费部分,可为我们减轻325万元的经济负担。现在公司只需将精力全部放在复工复产上,社保减免政策对我们企业而言,真的是雪中送炭啊!”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是国家为了帮助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临暂时生产困难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渡过难关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实施该项措施以来,为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