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景入画来 幸福滋味浓——格尔木市加快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

发布时间: 2020-03-23 14:33:14 | 来源: 青海新闻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静

“新区场馆免费开放、人气攀升,火车站翻新,老城区改造……老城新区的点滴变化,让市民享受到了城市发展带来的幸福。”漫步在新区湿地公园的跑道上,格尔木市民李先生对格尔木的城市变化感慨颇深。

据了解,去年格尔木市完成省、州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1200户;省州下达农牧区危旧房改造任务90户,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工作,标志着全市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已全面清零。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已全面开工,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截至11月,格尔木市共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10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8亿元;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4%,累计收集污水总量1469万方,实际日均处理污水4.3万吨;全市建筑领域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9.5亿元。去年,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完善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区建设为目标,格尔木市共安排实施各类项目32项,批复总投资22.2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4项,新建项目8项,其中18个项目已完工,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3.73亿元。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小岛人工湖区域生态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新区集中供热二期建设项目等14个项目正在抓紧建设。

住宅及物业管理方面,格尔木市全面上线房屋交易监管系统,并顺利开展房地产交易、期现房签约、房地产市场监管、信用评价业务,推行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制定《格尔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受理房产交易类业务3652件,建筑面积约75.51万平方米,金额约22.88亿元。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为88.08%。

去年以来,格尔木市严格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七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截至目前,共办理103件,施工总面积187.36万平方米,合同价16.6亿元。全年共监管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71项,总建筑面积约92.8万平方米,招标工程监督率100%,主体结构合格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对全市在建项目、拆迁项目、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格落实“6个100%”控尘措施,运用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实现了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网上监管。

去年,格尔木市认真贯彻落实“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收缴基本做到了应建面积不缩水,应征费用不减少,同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防护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参与完成了全年人防通信业务联络工作,圆满完成对新电台调试安装及9月5日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去年以来,格尔木市共完成16个品种40万盆盆花摆放、12组绢花小品摆放工作,在儿童公园、昆仑花园广场及盐湖广场种植山杏、旱柳、新疆杨、梨树、云杉、珍珠梅等植物、垂柳、丁香等11个苗木品种24460株、种植郁金香5200平方米、移栽、种植草花8000平方米,养护绿地142515平方米,让市民在花海溪流中感受高原美景。

今年,格尔木市将继续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政策机遇,继续按照《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申请棚户区改造1000套,完善安置补偿措施,按期完成破旧平房、独栋危楼等棚户区改造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一系列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积极稳定房价,通过引入专业化服务机构、社区管理和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管理。围绕特色找准定位,做好城市统筹设计深度开发的文章,着力做好绿化、美化、水系三篇文章,安排新建项目20项,总投资8.68亿元,持续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让城市更美,使市民生活质量更高,努力把格尔木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