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记者会“接地气” 政协委员为推进首都治理支实招

发布时间: 2020-01-13 19:20:2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江虹霖 | 责任编辑: 宋柏霖

 

       中国网北京1月13日讯(记者 江虹霖)今日上午,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召开记者会,主题是“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闫满成、董明慧、郑实、刘凝四位政协委员从“接诉即办”、城市精细化治理、法治思维、物业管理等多个民生关注热点入手,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实招。


记者会现场 中国网记者张正朋/摄

既要“接诉即办” 也要“未诉先办”

“接诉即办”作为2019年中国媒体十大新词,北京的老百姓却并不陌生。一条12345市民服务热线,便可解民生所急、所忧。作为推动首都治理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接诉即办”接下来如何完善、深化、改革,更好服务民生,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议题,也是此次北京政协大会的讨论焦点。

来自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的北京政协委员闫满成建议,深化“接诉即办”首先要更加突出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用好考核的指挥棒,考核责任把握和考核权重调整还需探索;要持续抓好机关和基层组织作风的稳定,这是推进“接诉即办”深化改革的关键。

“接诉即办”既要向下延伸,也要向前一步,做到“主动出击”,即“未诉先办”。来自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的北京政协委员董明慧认为,关键环节是要发挥好居民自治的作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区议事厅是非常好的议事平台,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居民参与度不足、议事不充分、议事规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等”,董明慧建议,要夯实社区议事的物质基础,首先要保障社区议事场地、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北京还有很多超大型社区,不利于居民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也需要进一步优化;要培养协商意识,使居民能够在协商议事中会表达、会倾听,既要广泛参与,也要做到有序商量;进一步细化社区议事厅的规则,谁来参加、如何主持召开、增加专家指导等都需明确;探索打造网上社区议事厅,拓宽年轻人参与社区协商的渠道。

183个街区的精细化治理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其中“一核”指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两个行政区。最近,《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草案)公示启动。如何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首善之区?来自九三学社界别的北京政协委员郑实通过几个关键词做出自己的解读。

“我们知道城市精细化有一个特点,就是要细,要小。东西城两区加起来有32个街道,这32个街道还是很大,差不多接近10万人。这次规划把它分成了183个街区,这样街区地块就变得非常小”。

郑实提到的另外一个关键词是严格控制建设总量。老旧小区怎么办?不能拆只能改造,如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他建议首先要进行系统性规划,“比如加电梯这个事情很难,但无障碍平衡入户的问题能不能予以考虑;比如住宅地下空间腾出这么多,能不能作为一部分可能的便民设施,作为储藏空间?还有健身场地,现在东西城没有这么多地,能不能用边角空地实现这些要求?”

针对停车矛盾,郑实谈到,“一辆车放在那儿,自动到地下去了,占地很小。这个技术上不是什么难题,但要做到这些,需要有资金,这个谁来买单?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都需要法律保障

“高空抛物、高铁霸座、机场闹事等,这些不文明行为我们在治理起来,觉得好像很吃力,不知道该怎么办。有的是法律有相应罚责,但罚得比较轻;有的对于具体不文明行为没有明确罚责,这样相关部门很难下手。”来自社科界的北京政协委员刘凝举了一个很通俗的例子,他说,无论是治理体系还是治理能力,法制都是一个顶层的逻辑,任何社会治理的措施都是应该有法律依据的。刘凝建议,以不文明行为为例,对于现有法规有罚责的,按照从重处理;对于现有法规没有罚责的,针对不文明行为规定相应的罚责。

物业问题已涉及基层治理 需政府介入

目前北京市政协正在开展《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协商工作。据北京政协委员刘凝介绍,委员们对新的物业条例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他认为,物业问题是几个层次的问题,最表面的问题就是大家看到的卫生搞不好、收费难、停车难、小区电梯广告收益不知所踪。但这些具体问题背后的原因是北京70%以上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带来的结果是单个业主无法跟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的一个更深层原因是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认为它就是一个小区业主自主的行为。刘凝说,12345反映的大量问题都是物业问题,说明物业管理不是简单业主个人财产权力的问题,已经是涉及到基层治理的问题,是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所以最深层次的原因是政府失管。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果无法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政府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政府主导解决物业管理问题。“这次物业条例的修订会极大改变我们现在物业的乱象”,刘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