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金明建议:北京大中小学缩短寒假时长 增设春秋长假

发布时间: 2020-01-13 19:13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和海佳 实习记者 裴雨莉 | 责任编辑: 宋柏霖

 

    中国网北京1月11日讯(记者 和海佳 实习记者 裴雨莉)“学生假日制度是北京假日制度改革需要突破的核心节点。在总假期时长不变的情况下,应增加长假数量,推动学生长假的均衡分布,为学生社会实践和家庭长途出游创造条件。”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北京市政协委员安金明带来“关于在北京大中小学设立春假秋假的建议”提案。


北京市政协委员安金明。中国网记者 李培刚 摄

       此前,安金明从2014年起关注大中小学设立春秋长假问题,他曾建议减少大、中、小学生寒假和暑假的天数,增加五一前后的“春假”和十一前后的“秋假”,让家长就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错峰安排带孩子出游,这有助于减少旅游部门的管理成本和大规模集中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安金明表示,北京现行假日制度体系主要包含学生寒暑假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三者在促进社会经济有序发展和人民综合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这三类制度又有所区别,前两类是法定,即由法律决定,是刚性的。而带薪休假制度是国民福利制度,有弹性。休假制度的变迁反映了社会的进步与市民福利的增加。

      安金明进一步表示,现行假日制度存在以下六点“困局”。一是现行假日制度与国际通行的假日制度之间存在短板。在学生假日制度上,发达国家学生长假数量多、时长适宜、分布均匀,每年有3至4次长假,而中国学生仅有寒暑两假,减少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

       二是现行假日制度体系的固有缺陷和执行不力导致旅游业空间和时间结构失衡,造成黄金周和寒暑假期间旅游供需不匹配。

       三是现行假日制度中只有寒暑假能够在时间长度和时间协调性上满足家庭成员集中长途出游的需求,造成市民长途旅行被约束在两个假期内。

       四是现行假日制度导致市民出游集中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对道路交通、景区设施、旅游接待地的环境承载力均造成巨大压力。

       五是北京国内、出境、入境三大旅游市场结构失衡问题日趋严重,特别是出境旅游和出境购物较入境旅游增长明显,导致旅游消费大规模外流。

      六是现行假日制度与新时代下促进内需大发展的经济态势不适应,完善和改革北京假日制度,有利于促进关联产业消费快速增长,形成内需大发展的良好局面。

      安金明表示,我国分别于1999年实行“大黄金周”长假制度、2007年实行“大小黄金周”制度的办法来延长国民的休闲度假时间。由于与原有的学生寒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不能良好协同,目前的假日制度出现了需求和供给不平衡,许多地方秩序混乱,假日旅游满意度差。有必要对我国现行的假日制度进行思考与完善。

       对此安金明提出以下关于北京大中小学增设春秋长假的三点建议。

       第一,缩短现行寒暑假的时间长度。将暑假缩短至35天左右,时间段以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宜;将寒假缩短至20天左右,时间段为春节前1周至春节后2周为宜。

       第二,增设春假与秋假。安排春假于4月上旬,与清明节假期合并,或于4月下旬,与五一假期合并,时长以2周为宜。安排秋假于10月上旬,与十一假期合并,时长以2周为宜。全年共设4个长假,形成分布均衡、时长适宜的学生假日布局。

       第三,鼓励不同北京教育阶段院校错峰放春秋假。发挥教育部门对春秋假制度的落实保障作用和对错峰放假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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