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良委员:盛世莲花更娇艳

发布时间: 2019-12-19 09:34:38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怀抱,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在政治理论上是一个全新的构想,在政治发展上也是一种全新的实践。

2017年6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香港回归20周年欢迎晚宴上指出,“在统一的国家之内,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个别地区依法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在过往的人类政治实践中还从未有过。前人用超凡的勇气探索和突破,后人要以坚定的信念实践和发展。前进道路并不平坦,但我们实行‘一国两制’的初心不会改变,决心不会动摇”。

事实也如此。回归后的澳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获得了显著的进步,取得了“一国两制”实践的巨大成功,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最佳方案,是保持澳门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一国两制”的伟大创举是行得通、办得到、得民心的。

澳门实践“一国两制”的成功,得益于澳门的文化基础和社会环境。澳门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始终守护和保持着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不同而和,和而不同”,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长期与西方文化的平等交往交流,不仅构筑了古今同在、中西并举、族群和睦的人文风景线,更铸造了其兼收并蓄、融会贯通、多元共存的性格。这种巨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为“一国两制”的落地生根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作为一个规模不大的移民城市,同舟共济、守望相助,比较容易相互理解、谅解,比较容易建立信任、合作关系,没有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不争一时之长短,不搞茶杯里的风波,凡事好商量、有事大家一起商量解决这种独特的小区精神,又为“一国两制”的实践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澳门实践“一国两制”的成功,得益于澳门居民牢固的国家观念和浓厚的家国情怀。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澳门居民一直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对国家强则澳门强、国家弱则澳门弱有切身的体会,对国家的进步和富强由衷地感到骄傲和自豪。因此,澳门居民对“一国”与“两制”的关系有十分清晰、理性的理解,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衍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主动维护中央的权力,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在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上毫不含糊、绝不妥协。200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实基本法23条规定的宪制责任。正确处理好特区与中央的关系,得到中央的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特区可以更好地发挥其优势,令澳门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占据更加有利的位置。

澳门实践“一国两制”的成功,得益于特区在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进程中,认同和拥护国家的核心价值,坚决维护国家宪制的秩序,严格按照基本法妥善处理特区政治体制的权力安排。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维护宪法的权威,效忠基本法,正确处理基本法中行政、立法、司法的关系,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澳人治澳”,是确保特区政治体制有序、有效运作的根本,也是确保特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根本。在管理特区内部事务时,主动配合国家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充分释放“两制”的优势和潜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逐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澳门实践“一国两制”的成功,还得益于特区政治体制的自主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在治理结构中,政府、社会和市场各有分工,各司其职,逐步划清三者之间的边界,将各种利益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来相互竞争,才能增强政治机构的自主性和权威性,才能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特区成立后,坚持行政主导,依法协调社会、市场之间的利益与关系,让三个部门各自发挥所长,既维持了基本的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又令政治体制的自主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特区的行政、经济和社会运作效率有所提升。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近万个民间社团组成了一个强大的网络,在社会管理即基层治理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夯实爱国爱澳思想基础,壮大爱国爱澳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过去20年“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为新时代特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新时代的特区,应该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国家改革开放、参与国家治理实践、促进国际人文交流,更加将特区的命运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有机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发挥“两制”的优势,也只有这样,才能开创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