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编|致公党四川省委:促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 2019-12-13 11:14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提案背景

2018年11月12日,大熊猫国家公园(以下简称“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揭牌,相关规划建设工作全面推开,涉及7个市(州)的19个县(市、区)。国家公园所在地的发展还很不均衡,区划内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保护目标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之间还面临着不少矛盾。对此,致公党四川省委提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建议》提案。

提案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增进共识。对建设国家公园的重大意义、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帮助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准确领会建设意图。加大对国家公园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典型案例的研究及宣传,增强地方政府和居民的信心。帮助相关主体形成对话沟通机制,积极开展对话沟通,打消各方疑虑,达成最大共识。

2.科学规划建设,设立“正面清单”。精确划定各类功能区域的边界,并根据人口变化、发展情况等进行及时修订。设立划入区产业发展“正面清单”,组建专家团队对各类产业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对产业类型、开发强度等给出相应的界定,并在持续跟踪监测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引导投资经营行为。对现有产业中未列入“正面清单”的产业,应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退出机制。

3.强化主体地位,提升发展能力。帮助当地居民建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聚合资源、资金、人力等要素。国家公园建设要充分吸纳当地居民参与保护事业,通过劳动力转移缓解传统生产方式对自然生态的压力。支持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当地居民和村集体组织等开展研究,探索融合发展实现路径。加大国家公园周边城镇的民生投入力度,吸纳划入区人口转移。

4.创新考核体系,科学评价地方贡献。引入更加科学合理和有针对性的考核评价方式,引导地方转变发展理念和方式。建议由省政府主导在国家公园涉及的市(州)、县(市、区)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评价体系,并以此作为中央和省上对划入区政策支持与财政转移支付的依据。

提案回复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对该提案的回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的重要内容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核心抓手,着力实施完整保护、规范保护、科学保护和协同保护。强化宣传引导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培训,不断统一各地各级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生态保护的思想认识。通过开展区划微调,在坚持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和连通性前提下,进一步释放地方经济、乡镇社区发展空间。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引导工商企业、民间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启动入口社区建设、民生保障和改善等专项规划(指导意见)编制,着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和社区发展互利共赢。通过多次积极反映和协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总规编制组已将“按纳入国家公园规模和管护成效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写入总规,争取中央财政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国家公园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资料来源:四川省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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