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召开政协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19-12-12 10:21:49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常歌 李海鑫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本报讯(记者 常歌 通讯员 李海鑫)日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召开政协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全力支持政协履职尽责,推动人民政协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和自治区法检两长出席会议。各盟市党委书记、政协主席和统战部长参加会议。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党委书记和呼和浩特市、兴安盟、赤峰市政协主席作交流发言。

石泰峰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要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引领和凝聚共识实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专委会基础作用和政协界别作用,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推动政协委员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良好形象、展现时代作为。要持之以恒推进政协组织履职能力建设,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适应新时代对人民政协的新要求。

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秀领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战略部署,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协商民主建设。

对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机制性安排,是与会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大家建议,把健全协商规则作为推进协商民主的基础工作,从制度上规范党政部门与政协的协作,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什么时候协商、怎么协商、协商以后怎么办等实际运作问题。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八个字上下功夫,紧扣落实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重要任务谋划协商内容、确定协商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