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沙湾区政协专题协商成果得落实

发布时间: 2019-12-09 09:29:37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韩冬 叶启云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本报讯(记者 韩冬 通讯员 叶启云)“现在,社区干部的态度变好了,办事效率也提高了。我们满意得很!”12月2日,谈起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小微权力”治理带来的变化,刚在沙湾镇沫水社区便民服务站办完事的张中成高兴地说。

“我区一个村级组织管理服务事务多达40余项。”沙湾区政协主席黄大敏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群众的期望越来越高,诉求也越来越多,基层组织的事务也随之增加。然而,制度的缺失及不规范,导致基层“小微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督薄弱,既牵扯了基层组织的大量精力,也得不到群众认可。同时,还导致一些工作出现监管“真空”,存在“小微权力”腐败,令基层群众不满意。

为此,今年初,沙湾区政协将“加强‘小微权力’治理”列入年度协商计划,组织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深入全区37个行政村和21个社区,就基层“小微权力”情况进行解剖麻雀式调研,全面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同时,调研组还赴省外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并向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四川大学等部门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借智。2月底,区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就加强基层“小微权力”治理进行专题协商,协商报告受到区委的高度重视,并批转区纪委监委负责办理落实。

据此,沙湾区纪委监委公布了《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对5大类47项“小微权力”进行规范,并要求村级组织依照《清单》依法依规行权。同时,还指导全区127个村和21个社区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对村级干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规范了基层干部的行为。

为确保“小微权力”治理真正落到实处,7月底,区政协组织委员再次对“小微权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委员们针对完善党内监督、强化监督考核、严肃执纪问责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推动“小微权力”治理迈向纵深。

“8个多月来,我们已累计接待办事群众2.9万人次,办理各类服务事项1.6万件次,群众满意度达99%,同比提高21%;基层群众上访由去年的1376件减少至320件。应该说,在政协的积极帮助下,‘小微权力’治理成效显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