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编| 北京市政协委员聂一菁:推进垃圾分类 倡导全民参与治理“大城市病”

发布时间: 2019-11-28 15:37 | 来源: 北京市政协 | 作者: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提案原文

背景

据了解,北京市生活垃圾全年产生量约902万吨,日均2.47万吨,全市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容量基本饱和,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与现实的垃圾处理能力存在较大缺口。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试点经过多年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较高,但正确分类率并没有大的改善。同时,在垃圾收运过程中也存在着分类后混装混运现象,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老百姓源头分类的积极性。

对此,北京市政协委员聂一菁提出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倡导全民参与治理“大城市病”的提案。聂一菁建议,在学校中增加有关环保的课程,包括垃圾分类的知识,使垃圾在源头处就能被初步分类。

问题分析

意识问题

垃圾分类虽然已经推广很多年,但很多市民还不具备垃圾分类的意识。虽然部分居民已经有了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对于如何分类、如何投放、分类意义等问题仍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公众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还不强。

技术问题

垃圾收运过程混乱。除了公众对于垃圾投放标准不清晰之外,清洁人员对垃圾的处理也存在一定问题。不少居民反映,自己在投放垃圾时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类,但是清洁人员在收运时又将二者再次混合,一并运往垃圾中转站,这使得居民投放垃圾时做的分类功亏一篑。

管理问题

想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多方合力,然而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垃圾分类收集。无法对居民规范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仅仅依靠居民个人的环保意识和道德水平,无法保证完全做到对垃圾进行分类。

建议

1.通过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公众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的普及宣传。

特别是继续加强对孩子环保意识的培养力度,建议在学校中增加有关环保的课程,包括垃圾分类的知识,使垃圾在源头处就能被初步分类。

2.以区域为单位建立垃圾分类的中间站,提升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结合运用相关的科技手段和机械,使在居民家中已经初步分类的垃圾在中间站能继续得到进一步的分类归纳。

3.将垃圾源头进行分类

先确定强制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和空间范围,可将主体按照国家要求确定为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饭店、购物中心、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在社会上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居民区前期可以通过激励奖励机制逐步引导养成分类习惯,再逐步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4.建立规范的分类垃圾收运体系,分类后的垃圾要实现分时段分类收运。

5.全市统筹,在各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上,提前规划,尽早完成设施建设,实现分类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应分门别类进入不同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严格落实源头、中间过程、末端全过程分类处理,彻底扭转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存在的“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的问题。

6.在垃圾处理及分类过程中,政府不能再被动地作为一个管理者,而应该将垃圾处理全链条整合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积极探索产业化方式,让优质的企业进入,政府更多的承担引导和监督人的作用。

垃圾分类产业化过程中要突出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主力军作用,搭建全市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其他社会企业为补充的规范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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