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赤勇: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 2019-11-27 09:39:14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原副部长郝赤勇: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今年8月底9月初,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汪永清分别率专题调研组赴安徽、内蒙古调研。通过深入案件现场、旁听庭审,与各有关方面深入交流,调研组深切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调研组也发现,作为一个新制度,检察公益诉讼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不仅要从当前维护公共利益出发,更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进行研究和思考。

一、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还存在一些困惑。需要进一步明晰公共利益的概念,避免将多数人利益混同为公共利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委员们认为,现阶段不宜将一切与公共利益有关的案件都纳入其中,应当在做实做好现有领域基础上,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

二、案件结构有待完善,行政监督和检察监督的顺位有待明确。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重在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行职责。特别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应首先突出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作用,只有在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客观不能的情况下,才应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三、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程序规则有待明确。实践中亟待加大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这项制度的知晓度,利用信息化手段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行政机关在各自领域都有完善的行政措施、专业的技术手段和鉴定机构以及详细的监测数据,可以通过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解决调查取证和鉴定等难题。

总体上看,调研组认为,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制度,理论与实践都有待于在探索中发展和完善,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利于制度持续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