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作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 2019-11-26 08:52:03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陈晓光 | 责任编辑: 宋柏霖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决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对此作出新的重要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召开“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进行深入协商讨论,研究推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加深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理解,时机很好,也很有意义。

按照会议安排,我谈几点对“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制度内涵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将这个中国独创的诉讼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二、正视问题,明确定位,全面、客观看待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已有良好基础,持续推进必须直面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理性加以推进。以公益性、补充性、人民性三大原则为指引,强化理论研究,完善顶层设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规范,加强协同配合。

三、加强各方协同,鼓励探索创新,稳妥、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衔接,加强工作协同。加强理论研究,在把握公益诉讼规律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立法,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检察机关继续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健全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两高”根据公益诉讼检察和审判工作情况加强会商,共同研究发布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为基层工作提供指引。

二是鼓励探索创新,稳妥、积极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范围。在做深做实“4+1”领域、解决现有问题、完善制度规则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将各方面呼声比较高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

三是加强多主体联动,争取专业力量支持。加强与环保公益组织、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为有关社会组织提供法律专业指导和公益诉讼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有关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等专业委员会的合作。

四、加强动员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公益保护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

一是广泛动员,凝聚社会共识。将保护公益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方面,凝聚全社会保护公益共识。

二是畅通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加强对公益诉讼制度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平台打造和宣传力度。

三是做好宣传策划,鲜活新颖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建立中宣部牵头、最高检主推、新闻单位和媒体协同的宣传工作机制,做好整体策划,加强宣传统筹。精选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以案释法,用故事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