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协召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月度协商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9-10-30 11:16:53 | 来源: 各界导报 | 作者: 唐冰 张涵博 | 责任编辑: 宋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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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月度协商会议现场 记者 杜静波 摄

10月29日,陕西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围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协商讨论。陕西省政协主席韩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要切实增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8名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围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活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农”扶持政策等方面建言资政。一些委员建议,要认真研判当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现实困难和问题,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保护好农民群众收益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前段工作经验,不断加强宏观政策指导,积极推广经验做法。要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理顺集体经济组织与党支部、村委会及各类经济组织的关系,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各类村级组织各司其职的组织框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在尊重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充分整合集体资源,因地制宜做好产业规划。要切实加强基层农经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各项改革任务的政策指导、资产监管和组织建设等作用。   

副省长魏增军到会听取委员意见并讲话。他表示,省政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严格对标中央要求,按照既定工作部署,认真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把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狠抓改革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把准节点、倒排工期,积极创新、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努力。   

韩勇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事关我省乡村振兴的大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要聚焦短板发力,扩大政策宣传,重视基层干部培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要严格把握政策,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重视加强资产监管,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人才和智力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协商讨论,为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省政协副主席杨冠军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王二虎和秘书长闫超英出席会议。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林业局等相关厅局负责人现场作互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