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政协围绕乡村治理工作开展协商议政

发布时间: 2019-10-17 10:10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陈利伟 刘继春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本报讯“这个建议案很有针对性,又很具体,确有必要认真研究,并就乡村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加大力度。”10月10日,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对济南市政协提交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工作的建议案》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翻开建议案,可见多处下划线和批注,市委书记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重视跃然纸上,政协委员的“金点子”正在泉城落地生根,给乡村广袤的大地带来新气象。

当前,济南市正在着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工作,总结提炼治理经验,破解难点问题,济南市政协自今年7月开始,以“加大乡村治理力度,推进省会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题,由社教卫体和法制委员会组织有关委员、专家赴区县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召开五次座谈会,听取市区县两级组织、政法、宣传、信访、民政、司法、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围绕完善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乡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德治水平、强化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此外,调研组将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贯穿履职全过程,向基层群众宣传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传递助农惠农正能量。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9月29日,市政协主席雷杰主持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11名政协委员和专家作了大会发言,为全市乡村治理工作建言献策。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冯威提出要理顺镇政府、职能部门与乡村的关系,明确界定镇政府、部门与村民自治组织的权限,依法厘清各自的权责边界,制定市区县职能部门、镇政府在乡村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尚翠芹委员建议要深化产权改革,大力培植特色产业,加快成立股份制集体经济合作社,组建资产股份合作社和劳务股份合作社,促进集体经济增收,让资金投入从“分散”变“集中”、从“输血”变“造血”,让农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从“务农者”变为“务工者”。黄利群委员建议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队伍、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改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们还建议“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和创业人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党员群体中选任农村党组织书记”“加快推进全市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和农村社区化建设进程”……

脚下有泥土,履职有力量。这些带着深度、温度和力度的建议,会后被梳理吸纳进《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工作的建议案》报送中共济南市委,一些具体意见转送相关职能部门。

(陈利伟刘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