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协建言资政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 2019-10-10 09:25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陈启杰 饶立力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为了保护生态,白沙黎族人民做出了牺牲。为了改变守着绿水青山过穷日子,我希望建立既能加强生态保护、又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既让上游地区尽好水资源保护的责任,又要下游受益地区通过有偿使用的方式,反哺上游地区因发展受限给予补偿的机制,形成双向重视生态保护理念共识。”近日,海南省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协商督办座谈会,对《建立重点河流下游对上游地区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提案进行协商督办。白沙县政协主席、提案者符英兰在发言时说道。

白沙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3.47%,是南渡江、珠碧江、石碌河的发源地,海南最大水库73.5%的集水量集中在此。地处海南生态核心区的白沙,山不能开垦种植更不能养殖,是全省深度贫困县。

会前,省政协组织调研组,由省政协副主席马勇霞率领,赴白沙、五指山、琼中等市县,深入水源地,实地展开调查,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该提案的承办单位,省财政厅、水务厅对提案的办理作了答复。

2018年12月,海南省印发了《海南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2月11日,又印发了《关于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函》,要求各相关市县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并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保厅备案。8月底,全省13个市县9个断面全部签订协议。今年7月,省财政厅结合主题教育,就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并提出,当前考核标准仅有水质一项,评判因素单一,需要完善;评判达标数值设置的范围要准确、合理、科学;断面位置要科学选址;要不断改进监测的手段,提高监测频率,不断补充完善补偿方式。

刘艳玲等委员认为,海南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水源保护地、生态核心区市县倾斜;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态核心区市县在水资源保护与治理方面坚持探索创新,取得较好效果;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齐抓共管效果初步显现。

与会人士还建议,尽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生态补偿机制要科学、合理、合法。尽快采用自动监测手段,监测数据自动上传,以增强监测断面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不断健全上下游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保护水资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