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以打好八场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为抓手,坚持规划引领,夯实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全力打造生态宜居高原新城。
格尔木市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推行“5+7”责任打包集中交办、统一验收工作模式,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向市委全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政府向人大报告自然资源管理等制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25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20余项具体政策、方案,初步构建起大环保、大执法、大监督工作格局。
该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成效显著,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城市外围人工造林面积达到0.8万公顷,预计2019年绿化覆盖率达到20.58%,绿地率20.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04平方米;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显著,农业村自来水、电网改造路面硬化及罩面处理实现全覆盖;两乡两镇全部完成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其中1个乡被评为国家卫生乡。郭勒木德镇阿拉尔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该市进一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格尔木昆仑、察尔汗两个千亿元产业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申报工作积极推进。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加工转换效率达到10.7%、较2017年提高1.4个百分点;建成全省首个全国生态原产地品牌保护示范区,出口枸杞274.9吨、占全省出口总量的71%;荒漠化土地治理力度加大,全省首个中国农业公园落地。通过努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治理保护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王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