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格尔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一规划一村、一特色一村”原则,整合各类资金5144万元,建设村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切实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村容村貌和农牧民生活品质。
结合实际,制定《格尔木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格尔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等,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各城区、乡镇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组建河道整治工作组,动态巡查辖区内的河流、沟渠及周边环境卫生,确保重要流域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干。
争取实施大格勒乡和小灶火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各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着力推进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全市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纳入管网。认真落实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机制,全市聘任609名农牧民群众为草原生态保护管护员,防止滥牧和过量放牧,并新增湿地管护员101名,有效保护了长江源头的生态环境。组建了两支青年环保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保护家园,共建绿水青山”等主题实践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根据各村人口规模、保洁面积等情况,规范经费保障,做好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助力高原特色美丽乡村建设。
同时,积极实施“四好农村路”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改善了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农牧区基础设施贷款资金项目,实施村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新建、文化墙修建、新能源路灯、围墙大门改造及粉刷墙体等工程,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让幸福生活看得见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