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政协督察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9-11 09:06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吕金平 石剑 何建伟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德胜及部分州政协委员到禄丰县督察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督察组要求,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协调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人;要抓好环保督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把河长制工作与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协同推进;要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水质净化、两岸绿化、堤岸美化、巡河保洁常态化的标准和河湖“清四乱”要求做好治理及日常管护,通过控源截污、河道治理等措施,逐步达到河畅水清、人水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