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被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计划

发布时间: 2019-08-27 13:27 | 来源: 格尔木日报 | 作者: 史玉萍 | 责任编辑: 王静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青海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方案的复函》,原则同意《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方案》,标志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被正式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计划。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地处青、甘、新、藏四省区交汇的中心地带,是国家首批13 个循环经济产业试点园区之一。目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已经基本建成以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工业园为主的“一区四园”发展格局,盐湖化工、油气化工、有色金属、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特色生物等七大循环经济主导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区内特色优势产业正在逐步培育壮大。

“十三五”以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立足全国最好的光照资源、大面积荒漠化土地和丰富的熔盐资源,抢抓政策机遇,强化要素保障,积极推动光热、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成为青海省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建设基地之一。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8年5月,园区内光伏、风电、光热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708.13亿元。装机规模达到6个吉瓦,已形成配套300兆瓦高原型风电整机组装、200兆瓦高倍聚光光伏组件、30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组件、20万吨储热熔盐等产能。目前,试验区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光伏发电基地,太阳能光热发电由示范试验向规模发展、综合利用转变。同时,风电开发也实现了由高原实验性开发到大型兆瓦级发电机组的历史性转变。

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综合试点计划后,未来几年,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将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加紧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通过充分增加用电负荷、市场化交易、示范项目带动、政策支持等措施,努力扩大消纳渠道,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可再生能源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