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这部法律的受益者也应是守护者”

发布时间: 2019-08-20 09:21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肖亮升 | 责任编辑: 卢佳静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视察小记

“这是新时代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一部法律,是从富起来到强起来使老百姓有获得感的重要保证。我们每个人都是这部法律的受益者,同时也应是守护者。”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波在自治区政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视察团视察情况反馈会上的一番话得到大家的赞同。

近期,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团赴贺州市及钟山县、昭平县,结合专题协商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性视察。视察团紧扣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走访了医疗机构、医药经营企业,召开座谈会,为如何有效加强药品监管建言献策。

视察发现,一些呵护健康的常用药短缺成为普遍现象,部分药物甚至“一药难求”,一些临床常用药价格飞涨,加重了基层群众负担。

“有些常用药,被药企换个‘马夹’,价格就能翻十几倍甚至几十倍。”钟山县中医医院院长陈建红说,一些常用药被制药企业更换名称和包装后,价格便从几元变成几十上百元,而且这个现象非常普遍。

“常用药和急救药除了短缺、难采购之外,通过招标的药价比药店还卖得贵。”昭平县黄姚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潘宇反映。

“常用药、急救药应该由国家统一生产、统一管控、统一价格,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安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乐永红委员认为。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有685种,发达国家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率占70%以上。但乐永红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对基药的使用率只占30%左右,有些医院甚至只有50多种,“要进一步加大对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使用。”

实际上,常用药、急救药短缺已经成为全国性问题。个中缘由既有原料药生产因素,也有政策因素。

因为相关扶持配套政策还不完善,一些短缺药品的合理利润空间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

“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一些药品价格出现倒挂(成本价高于中标价),导致药企停产,最终导致部分药品出现短缺或者难采购。”广西玉和医药公司执行总监苏凤坦言。

业内人士透露,常用药、急救药短缺,也存在投机垄断性因素。一些药品经销商控制药品原料,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药品关系基层群众切身健康利益,对于一些利润薄的廉价药、常用药应给予补贴,从而提高药企生产积极性,保障供应。多名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提出,应对医药市场一些不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合理控制短缺药品价格上涨幅度,降低采购价格和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围绕加强药品监管话题,委员们畅所欲言———

“以问题为导向,创新药品监管方式方法,加强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让药品监管步入良性循环轨道。”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处处长李金健委员说。

“药品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要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贺州市妇联副主席宋琴英委员认为。

针对执业药师短缺问题,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副主任李建忠委员建议,在药品经营企业体现执业药师的价值,提高待遇。

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海荣、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黄玉华委员提出,加强对药品管理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力度。药品监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要抓实药品全链条的监管,杜绝药品监管各个环节的腐败问题。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正东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改革,加大监管力度,健全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担负起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