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选编 | 九三学社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做好生态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发布时间: 2019-08-09 15:07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和海佳 | 责任编辑: 和海佳

【编者按】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指出,“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的市、县级政府,要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向上级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对此致公党中央提出关于做好生态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提案,建议整合完善资源、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限期达标规划的科学规划、精准评估、精细化管理、动态修编。

【问题】当前生态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工作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是对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规范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相应的考核标准等问题。

二是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但是当前地方政府未能充分履行生态环境质量达标责任。

【建议】对此致公党中央提出以下五方面建议。

第一,应明确国务院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地方政府履行生态环境质量达标的责任。对地方政府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工作进行事前指导、审批、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事后的评估,严格责任追究。

第二,要以规划环评落实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底线思维,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为抓手。对标各类资源环境要素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找出达标差距,科学合理设定限期达标规划的规划目标、实现途径。

第三,以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支撑的大数据发展,为生态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通过环境监测系统、环境信息平台和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可获取海量环境健康数据,为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生态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研究提供有利条件。

第三,2016年环保部发布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工作。但目前,国内环境大数据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主要集中在单一环境要素管理。

应以生态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为契机,整合完善资源、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限期达标规划的科学规划、精准评估、精细化管理、动态修编。

第四,用综合性、差异化的环境管理手段保障限期达标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制定切实可行的达标方案,按年度设定阶段性目标和实施进度,制定污染源排放清单,实现精准管理,以排污许可制为抓手,实现对现有污染源的削减和对新改扩建污染源的控制。

第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出台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具和指南为地方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统一确定生态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目标确定、规划方案设计与筛选要求、规划的成本效益分析和社会经济影响分析等的法定要求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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