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深入研究更好发挥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这对人民政协健全界别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界别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
深刻认识政协界别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具有独特的文化基因、历史条件、实践经历和组织形式,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正如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必须充分认识界别的地位和作用。
界别是组成人民政协的基本单位。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其组织构成始终遵循“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士”的方针,以界别为基本构成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各行业。政协“界别”概念的形成有一个过程,政协筹备和成立初期,对参加政协的各个方面用“参加单位”来表述,也有“各界”的提法,由此逐渐形成“界别”概念。2004年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写入政协组织“设若干界别”。政协界别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统一战线的壮大而变化调整,社会涵盖面不断扩大。一届全国政协有46个参加单位,1993年八届全国政协设置34个界别,这一界别设置一直延续至今。纵观人民政协近70年的发展历程,尽管组成单位或界别设置不断调整变化,但政协由各党派团体和社会各方面构成的基本组织原则始终没有变,界别作为政协的基本组成单位没有变。
界别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2006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政协的各界别分别联系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社会各方面群众,都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个界别联系着一个领域、一个方面,团结着一方人士、一片群众。从一定意义上说,了解了各界别的意见就基本了解了大部分群众的意见,掌握了各界别的情况就基本掌握了整个社会的情况,这充分体现了政协开展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
界别是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要“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政协委员由界别协商产生,政协的每个界别都有相应的代表人士,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主渠道,这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创造,也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所在。各界别通过政协组织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国家政治体制框架内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大事务开展协商讨论,有利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重要形式的本质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
界别是新时代政协履行职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依托。高质量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显著特征,也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政协是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界别作为政协的基本组成单位,无疑是政协履职的基本依托。界别是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依托和发挥整体作用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界别协商、界别提案、界别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界别视察、界别调研等活动,使界别群众中分散的、零碎的意见建议得到系统的、综合的表达,协商交流、求同存异,有利于提高协商议政水平,有利于寻求最大公约数、增强最大共识度、画出最大同心圆。让界别工作活起来、实起来、亮起来,对于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