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第一次会议25日在京召开。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导周淑真在大会上作了人民政协协商制度的历史演进的发言,中国网中国政协特摘编如下。
今年是人民政协制度建立70周年,70年来,人民政协随着新中国的发展而发展。从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解释人民政协协商制度产生和演进,对在新时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大有益处。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人民政协组织: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到爱国统一战线。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人民政协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到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有着内在的历史发展逻辑。
二、人民政协机构:从民主协商到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在历史上,从1946年1月的旧政治协商会议开始,主要参与者是政党。新政协运动中,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号召,真正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历史贡献。建国后直到今天,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体现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和重要特点。
三、人民政协制度:从民主建政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制度形式。民主政治是具体的与国情相结合的政治,任何国家的政治都由本国的国情现状、历史传统、文化积淀、民族构成等因素所决定。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在国家制度方面,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
四、在国家制度结构中的地位:从参与创立国家机构到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看到,社会各界各方面的利益表达与最后政府的政策供给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而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是通过自身的协商民主机制运行,减轻或降低民众要求与政府行为之间的张力。人民政协在推动加强国家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水平方面地位重要,在整个政治制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国家制度:从因时而制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70年前人民政协组织的产生、人民政协制度的建立,是由于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发展的大势所趋。70年后的今天,我们认识到人民政协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通过与各国的政治制度进行横向和空间比较而言的,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地位作用、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具有鲜明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