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必须大力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 2019-07-26 08:53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吉林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编者按: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第一次会议25日在京召开。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在大会上作了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必须大力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发言,中国网中国政协特摘编如下。

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面临着新任务,政协委员肩负着新使命,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服务管理,注重履职评价,大力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一、突出政治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委员队伍。人民政协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委员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就决定了委员队伍建设必须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必须服从、服务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路线,政治标准在委员队伍建设中是第一位的。作为新时代的政协委员,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进“四个认同”、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责任担当,建设一支奋发有为的委员队伍。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委员能力水平和精神状态直接决定着我们的目标能否实现、使命能否完成。因此,政协组织要推动广大委员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主体作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履职尽责,切实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一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二是广泛搭建履职平台。三是坚持双向发力。四是担负起发展协商民主的重任。

三、加强服务管理,建设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委员队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委员队伍建设也是如此。一是要健全委员联络机制。二是要完善委员履职工作规则。三是要创新管理方式。四是要加强对委员的纪律教育。

四、注重履职评价,建设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委员队伍。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建立一套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委员履职热情,保持委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建立激励机制,就是要加强对委员的考核评价,完善委员履职评价体系,解决我们评价别人、谁来评价我们的问题。一是明确评价主体。二是规范评价内容。三是明确评价方法。四是强化评价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