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首罚”之后还该做些啥?

发布时间: 2019-07-25 10:42:33 | 来源: 羊城晚报 | 作者: 耀琪 | 责任编辑: 江虹霖

7月19日上午,广州市石牌街城管执法队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小组经过龙口横街时,目睹居民王某正将生活垃圾直接全部倒入公共垃圾桶。执法人员遂依法对王某予以200元处罚。这次的个人处罚属于天河区首例“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处罚”。笔者以为,处罚个人和提高全民分类水平之间还是有很多空白断层需要修补。

实际上,从去年7月至今年6月,广州城管执法已进行了和垃圾有关的行政处罚205宗。一方面,广州推进垃圾分类的步伐没有停止,而另一方面,广大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内街内巷、批发市场的垃圾分类收集还是属于较低水平。尤其是流动人口多和工商贸密集的区域,垃圾分类管理的推进其实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如果有关部门要真心推进垃圾分类,对广大困难区域是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这些区域摆明就是短板,哪怕小区、学校以及机关单位做得再好,都会被这些短板拖累。为了推进垃圾分类,广州积极创建600个精准分类样板居住小区。但有一种现象是,样板做得很好,和“非样板”小区始终做不好,会长期并存。因为“非样板”做不好,并非是不懂做,而是缺乏做得好的条件。

为了推进垃圾分类,政府部门的公民教育必须持之以恒,才可能逐步培养起人们的习惯。至于要把习惯固化下来,那么,随处可见、简单易用的设备是必须高度完善的。比如所有公共垃圾桶必须干干净净、密封无味,让人乐意接近。垃圾不能事后混装,更不该让车装垃圾又构成二次污染。何况当前要超越两分法,进化到“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的标准,这在广州一些比较讲究的公共场所,比如公园,都普遍做不到,更别说街头巷尾和生活小区了。

高度的分类,必须配合高度成熟的环境和条件,最终才能和人的习惯相匹配。如果让市民个人所投垃圾必须分成四类的话,那么很大一部分人都可能陷入难以细分的困惑中。而城管想秉公执法,也会遭遇条件不足的困境,进而也就可能产生弹性管理。比如一纸盒牛奶,空的和没喝完的,可能属于不同的垃圾。执法有没有条件细致到人们扔垃圾前就能准确瞄准和取证呢?目前显然很难,只能靠运气来执法,进而希望产生对所有人的震慑力。

如今广州对垃圾的终端处理,新建项目除了热电外,还包括了若干填埋场。这意味着如果是垃圾填埋持续的话,垃圾分类的意义就要打折扣了。或许这就是城市现阶段的权宜之计,当分类没法做到细致入微的时候,最终还是混装填埋最快捷省事,但这对环境的破坏将会延续数十年。因此,要让全民不分阶层都能形成垃圾分类的本能,从教育、管理、服务、执法、建设都有很多空白区,有很长的路要走。公民的真心认可和政务的公开透明,对垃圾分类的积极回馈也必须同步。至于处罚手段,只是一种底线,还只是面对单位机构有效,想用罚款把不同阶层的人口完全管起来则还须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