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蓝闽波:用信息技术为能源赋能

发布时间: 2019-07-23 08:49 | 来源: 人民政协报 | 作者: 蓝闽波 | 责任编辑: 李培刚

目前,我国能源生产消费领域技术水平快速提升,综合能源服务产业方兴未艾。但是能源同信息产业的结合还处于试点试验阶段,数字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尚未体现。

适应能源发展形势,加快“大云物移智”等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行业的深度融合,对促进能源的安全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能源互联互通。提升社会整体能源利用效率,以能源互联网为信息体系架构,在更大维度实现多种能源的资源协调和特性互补;其次,有利于能源统筹互补。加强能源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分布式电源与大电网等能源枢纽的互补,提升用能的安全可靠性;再次,有利于能源有效管控。提升政府对能源行业的指导,有助于政府在第一时间准确把握能源态势,助力政府有效管控;最后,有利于能源信息开发和信息能源应用,实现两个产业的共同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高系统能级,扩展发展维度,实现跨越前,促进整个能源生态圈的共同繁荣。

近年来,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未能出现有效示范。在我看来,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类能源企业主体分散,信息化程度不同,行业之间、企业之间,数据共享、融合困难,影响平台建设推广。二是在运的信息平台应用范围狭窄、用户数量有限,难以体现数据经济的规模优势。三是综合能源信息平台价值优势尚未体现,行业尚未进入良性循环。

为此,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加强综合能源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推动、标准引导、企业实施”原则思路,加快综合能源信息平台的试点和推广。政府牵头引导能源行业数字化发展,出台鼓励信息化能源企业建设的支持政策;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综合能源信息平台有关政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数据壁垒,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推动相关数据资源开放;研究通过标准体系的规范化,促进能源行业数据与信息的互联互通;明确投资主体、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协调激励机制;选择上海等基础较好的重点城市,开展试点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发挥综合能源信息系统的“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特征,推动能源安全清洁高效利用。按照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要求,以能源互联网发挥电网在能源汇集传输中的枢纽作用,以综合能源产业链发挥平台在行业资源配置中的枢纽作用;以供需对接、要素重组、融通创新为价值基点,进一步打造汇聚发输配售资源的能源配置平台,汇聚客户、市场资源的综合服务平台,以及汇聚技术、人才、网络资源的“三新”发展平台;有序推进投资和市场开发,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形成共建共治共担共赢的城市能源互联网生态圈。

三是加强综合能源信息平台的价值实现,培育行业良性生长的内生动力。推进能源流、业务流、数据流“三流合一”,实现数字对能源行业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筑形成强大的价值创造平台;推进综合能源服务推广,提升社会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综合能源的互助互保,提升能源系统安全水平;推进能源形势的信息化预判,指导社会产能、用能;推进能源、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跨行业、组织信息整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能源生态圈;推进用户用能更加便利透明、清洁高效,促进营商环境提升。(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